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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非全日制研考將統一標準 證書效力相同

2016-09-15 07:08:34|來源:京華時報|編輯:靳松

  京華時報訊(記者任珊)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將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兩者學歷學位證書將效力相同。

  此次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做出明確界定。全日制研究生包括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産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錄取,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産學習的研究生。

  從2017年起,教育部將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類分別編制和下達全國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將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各培養單位的招生簡章應公開學習方式、修業年限、收費標準和辦學地點等信息。

  培養單位可根據研究生學習形式和生源特點,分別制定培養方案,但必須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品質。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將納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範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也將納入抽檢範圍。兩者畢業時,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據悉,新管理辦法將按“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執行,2016年11月30日前錄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規定執行;2016年12月1日後錄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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