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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簡化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生育證明查驗程式

2016-09-20 19:01:44|來源:中新網|編輯:靳松

  中新網9月20日電 據國家衛計委網站消息,本著減少環節,精簡辦事程式、方便群眾的原則,衛計委日前決定簡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生育證明查驗程式。經批准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在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不再查驗患者夫婦的生育證明,由患者夫婦作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書面承諾即可。

  國家衛計委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依規查處政策外多孩生育,維護正常生育秩序。

  一、背景情況

  原衛生部2003年印發的《關於修訂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相關技術規範、基本標準和倫理原則的通知》(衛科教發〔2003〕176號)規定“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在為不育夫婦治療時,必須預先查驗不育夫婦的身份證、結婚證和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生育證明原件,並保留其複印件備案”。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各地落實中央決定要求,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再實行審批。

  國家衛生計生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精神,本著減少環節、精簡程式、方便群眾的原則,決定簡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生育證明查驗程式。

  二、接受輔助生殖技術治療的患者將享受哪些便利?

  患者夫婦在醫療機構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不需要再提供生育證明,只需提供夫婦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作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書面承諾即可。此舉每年將使近百萬對不孕不育夫婦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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