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一科主任受賄546萬 稱不收錢就便宜了藥販子
新華社鄭州9月20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孫志平 李麗靜)“我不收錢,就便宜了藥販子。”
面對辦案人員,河南省南陽市中心醫院檢驗科主任范澤旭振振有詞。
這個荒唐邏輯,快速“催肥”了范澤旭:在上海、鄭州、南陽等處擁有8套房産;家中三個偽裝的酒箱子裏存放現金801.9萬元,辦公室存放現金150萬元;銀行存款182萬元;購物卡及金銀首飾等價值20萬元;債權65萬元;日産尼桑轎車一輛……而這個荒唐邏輯,最終將范澤旭送上法庭。
抽絲剝繭 小官巨貪浮現
2015年4月,南陽市唐河縣檢察院接到線索,稱有藥品供應商向范澤旭行賄,該院遂派員對線索進行摸排。
偵查人員發現,由於專業性較強,南陽市中心醫院檢驗科使用的耗材由科主任把關選購。付款時,也由科主任先在發票上簽字,再層層上報簽字,最後由財務科撥款。
同時,偵查人員發現范澤旭通話記錄前10大關係密切人中,6名是藥品供應商,且每月聯繫。這與前期了解的醫藥行業潛規則——以月為單位結算相吻合。資産顯示,范澤旭夫妻名下財産有2126.91萬元之多,與其家庭收入差距明顯。其中在鄭州購買的價值500萬元的商鋪,有60萬元是南陽天瑞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理李書軍(另案處理)刷卡支付。
2015年7月1日,唐河縣檢方決定對范澤旭、李書軍等人立案偵查。
2016年8月,唐河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2001年至2015年間,南陽市中心醫院檢驗科主任范澤旭共收受賄賂546萬元,尚有919.57萬元不能説明來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以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金錢“捆住”醫生和“藥販子”
南陽市中心醫院是全國500家大型綜合性醫院之一,也是南陽市唯一的三甲醫院,年門診量115萬餘人,出院病人13萬餘人。
一般門診病人和入院病人都需要做各種檢驗,所以,南陽市中心醫院檢驗科成為眾多醫療器械供應商緊盯的目標。涉案行賄人、河南華鑫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理杜保華説:“只要在南陽市藥品耗材集中採購目錄中的品種,檢驗科可以任意選品牌。范澤旭是檢驗科主任,有權決定。”
范澤旭2001年2月被南陽市中心醫院聘任為檢驗科主任。當年,南陽天瑞的經理李書軍和鄭州康利醫療生物有限公司經理劉泉海等人就多次拜訪范澤旭。
劉泉海説:“為了讓范澤旭同意採購我公司産品,我向他承諾,每年會根據盈利情況送給他‘感謝費’”。在范澤旭的幫助下,康利公司與南陽市中心醫院簽訂協議書。由康利公司免費向醫院提供日本自動血凝分析器,期限5年,醫院在期限內購買該設備配套試劑耗材。這種免費向醫院投放設備並捆綁耗材的做法,一直持續到案發。在此期間,劉泉海每年都給范澤旭送去10萬元至41萬元不等的“感謝費”,總額達201萬元。
而“藥販子”也通過這種利益捆綁,把向醫院提供醫療耗材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如向范澤旭行賄180萬元的李書軍,在該院銷售收入達1000多萬元。
制度缺失為腐敗埋下伏筆
“我不收錢,就便宜了藥販子”的荒唐邏輯,最終給范澤旭帶來的是14年的徒刑和200萬元的罰金。與他抱有同樣“邏輯”的同案犯、南陽市中心醫院檢測科副主任施保華,也因收受“藥販子”182萬元賄金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這些生長在醫藥鏈條上的“蠹蟲”,伸長的貪婪之手,最終面對法律束手就擒。而為荒唐邏輯“埋單”的,又豈止范澤旭之流?
按照規定,南陽市中心醫院採購醫療設備要經過招投標程式。但免費投放設備捆綁耗材的做法,規避了制度,為腐敗埋下伏筆。
這種表面為醫院省下買設備錢的做法,因後期耗材的不可替代性,讓醫院失去了選擇更物美價廉耗材的機會,成本增加、造成國有資産變相流失。
由於與“藥販子”之間利益捆綁,醫院不願意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服務品質,真正讓利於患者。2015年6月10日,南陽市中心醫院公佈該院1059項化驗費明細,許多項目收費均是政府限定的最高價。
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學教授紀德尚認為,醫院作為公益性質單位,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醫術和降低群眾就醫成本上。他建議從制度建設入手,通過精細化制度安排,把所有醫療設備採購納入政府採購,而不是現在由各家醫院自行招標採購。對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要加大巡查督導和處罰力度。同時,要加強對醫生的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教育,預防腐敗,防控風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