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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等部門出臺新規:電信詐騙資金分三種情況返還

2016-09-21 07:46:08|來源:京華時報|編輯:靳松

  公安部等部門出臺新規

  電信詐騙資金分三種情況返還

  京華時報訊(記者常鑫)從昨天起,由公安部、銀監會制定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頒布實施。《規定》明確電信詐騙資金凍結以溯源返還為原則,由公安機關區分3種不同情況返還,擅自返還或違反協助公安機關資金返還義務的單位和人員,將追究法律責任。

  據介紹,根據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部際聯席會議的統一部署,銀監會、公安部研究制定了該《規定》,並從昨天起頒布實施。

  《規定》明確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等概念的內涵定義,指出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電信、互聯網等技術,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植入木馬等手段,誘騙(盜取)被害人資金匯(存)入其控制的銀行賬戶,實施的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是指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銀行賬戶實施凍結措施,並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資金。

  《規定》要求公安機關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職責、範圍、條件和程式,堅持客觀、公正、便民的原則,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公安機關負責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及時通知被害人,並對權屬明確的被害人財産作出資金返還決定,實施返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及時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督促、檢查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返還工作,並就執行中的問題與公安機關進行協調。

  《規定》還明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擅自返還或違反協助公安機關資金返還義務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返還凍結資金必須在公安機關內進行,警方將與事主當面製作相關法律文書,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索取事主賬號、通過網銀轉賬等方式返還凍結資金,更不會收取任何“手續費”“保證金”“押金”等資金,請廣大群眾在提高警惕的同時,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具體返還方式

  《規定》明確,凍結資金由公安機關區分不同情況按以下方式返還:

  1.凍結賬戶內僅有單筆匯(存)款記錄,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還被害人;

  2.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記載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還被害人;

  3.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記載無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騙(盜)金額佔凍結在案資金總額的比例返還。

  按照比例返還的,公安機關應當發出公告,公告期為30日,公告期內被害人、其他利害關係人可就返還凍結提出異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審核。

  凍結賬戶返還後剩餘資金在原凍結期內繼續凍結;公安機關根據辦案需要可以在凍結期滿前依法辦理續凍手續。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本規定啟動新的返還程式。

  -成效

  查控中心已經凍結11億元

  昨天上午,全國唯一一家公安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查控中心(以下簡稱“查控中心”)正式揭牌。

  今年1月,經公安部授權,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該查控中心,主要承擔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案賬號查詢、止付、凍結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詢、封停等工作,為全國打擊防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提供查控資金流、通訊流支撐。

  截至目前,查控中心已凍結全國涉案賬戶40余萬個,凍結資金11億余元;通過工作減少群眾損失18億余元;關停涉案手機號碼13萬餘個、400號碼近3萬個,處理偽基站假連結1萬餘個。

  北京警方介紹,截至今年8月31日,全市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案同比下降21.65%,群眾損失同比下降18.76%;其中境外實施的電信詐騙案件發案同比下降47.49%;群眾損失同比下降42.38%。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000余起,同比上升2.49%;抓獲犯罪嫌疑人近千名,同比上升3.8倍。

  昨天上午,12名被騙事主代表來到北京公安局刑偵總隊,警方將700余萬元返還給被騙事主。據了解,此次共凍結追回電信詐騙被騙資金5000余萬元,後續,警方將陸續按照規定將凍結款發還給事主。

  -行動

  63名嫌犯被從柬埔寨押解回國

  昨天20時許,63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大陸50人、台灣13人)被中國警方從柬埔寨押解回國,將由江蘇南京公安局負責進一步審查。

  據警方介紹,近日,柬埔寨移民總局根據公安部赴柬工作組提供的相關線索,在金邊搗毀一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窩點,將6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並繳獲一批作案工具。

  經初查,該犯罪團夥冒充公檢法機關,大肆向中國大陸居民撥打電話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具體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正在進一步核查中。由於受害人是大陸民眾,且此案是團夥作案,為便於整案偵辦、追繳贓款,依法懲處犯罪,中方將6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帶回中國大陸依法處理,公安部指派江蘇南京市公安局負責案件偵辦。按照兩岸協商達成的有關共識,大陸公安機關已通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渠道,將有關情況通報臺方。

  據了解,自去年11月公安部部署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公安部已先後17次組織工作組赴肯尼亞、馬來西亞、柬埔寨、老撾、印尼等地,搗毀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窩點6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168名(其中台灣居民347人),破案3300余起,涉案金額7.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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