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組1000天 看看這份改革成績單

2016-09-24 18:37:20|來源:經濟日報|編輯:韓基韜

  2013年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到今天,已滿整整1000天。

  截至目前,中央深改組已經召開了27次會議,審議了162份文件,其中審議的不少重大改革事項已經悄然落地,生根發芽,正深刻地影響著每個中國人的生活。

  作為組長,習近平坐鎮指揮,親自謀劃、協調、督促各項改革進程。言出必行,過去的1000天裏,中央深改組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改革成績單。

  ◎成績單1:專啃硬骨頭

  動的是既得利益,不真刀真槍幹是不行的

  原聲

  改革是一場革命,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既得利益,不真刀真槍幹是不行的。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五次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6月27日)

  言出必行

  從財稅體制、土地流轉,到央企負責人薪酬、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再到戶籍制度、足球改革,這份成績單中,沒有一項改革是輕鬆容易的事。中央深改組都是直接衝著問題而去,突破了一些過去被認為不可能突破的關口,也解決了一些多年來想解決但一直沒有很好解決的問題。

  以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為例。曾經有的央企高管拿著數百萬的高薪,還有鉅額職務消費,一度飽受爭議。要改革,就要動“奶酪”,難度和阻力可想而知。中央深改組下決心啃下這塊“硬骨頭”,2014年審議了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方案出臺前,深改組進行了多項準備工作,做到了不打無準備之戰。時隔不久,“限薪令”正式出臺,被業內稱為“有一錘定音之效”。 穩、準、狠!這就是中央深改組啃“硬骨頭”的作風,敢於亮劍、直面難題、火力強大。

  ◎成績單2:發民生大禮包

  老百姓關心什麼,改革就要抓住什麼、推進什麼

  原聲

  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做到老百姓關心什麼、期盼什麼,改革就要抓住什麼、推進什麼,通過改革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4月18日)

  言出必行

  在習近平的改革成績單中,民生領域佔絕大部分。關於群眾看病問題,不僅有城市醫院綜合改革這樣的重大改革,也有家庭醫生、兒科醫生等具體項目;在教育領域,既有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也有改善貧困地區學校辦學條件,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等內容。

  再比如跟每個老百姓都有關的身份證辦理。2015年,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挂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目前,全國已經有20個省份開展了身份證跨省異地辦理,在外地上學、打工的群眾辦理身份證更加方便。

  ◎成績單3:治黨越來越嚴

  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下最大氣力解決腐敗問題

  原聲

  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抓緊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下最大氣力解決腐敗問題。

  ——《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9月5日)

  言出必行

  從嚴治黨,全社會都關注。這份成績單中,黨建和紀檢體制改革的份額吃重。從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到省市區和中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如何提名,再到制定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制度反腐的籠子越扎越緊。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深改組分兩次會議審議了上海和北京、廣東、重慶、新疆這五省區市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規定,並且已經全部發佈實施。截至今年3月,上海發現182名領導幹部踩到了親屬經商辦企業相關規定的“紅線”。這些官員中,絕大多數人的親屬目前已從商界退出,其中3人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成績單4:司法公平公正

  要努力讓人民在每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原聲

  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3年2月23日)

  言出必行

  27次中央深改組會議,有18次涉及司法議題。其中的每一項舉措,都著眼于讓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案件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架上了高壓線;在深圳、瀋陽設立巡迴法庭,使司法審判免受地方干預;出臺深化律師制度改革意見,律師執業權利進一步保障。禁止干預司法案件正成為全社會共識,呼格吉勒圖、念斌、陳滿等冤假錯案得到糾正。

  ◎成績單5:環保終身追責

  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對破壞行為不能手軟

  原聲

  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江西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5年3月6日)

  言出必行

  保護生態環境靠什麼?得靠制度、靠法治。《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聚焦環保督察工作機制;《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使考核成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導向和約束;《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抓住了領導幹部這個關鍵。

  如今,再只以GDP增長率論英雄?環保這一票佔有很大權重!再想搞壞環境後,官照當、責不負?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保護生態環境,中央深改組這些舉措的威懾力不言而喻。

  ◎成績單6: 問責敷衍塞責

  確保黨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不偏離、改革任務不落空

  原聲

  各地區各部門要以更大的決心和氣力抓好改革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也要察認識、察責任、察作風,確保黨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不偏離、黨中央明確的改革任務不落空,使改革精準對接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7月22日)

  言出必行

  “落實”是習近平在中央深改組會議上強調最多的關鍵詞之一。如何保障中央的改革舉措不走形、不變樣?督察是一個重要抓手。過去三年,督察工作既覆蓋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等重大項目,也有生育政策等民生項目,還有實施難度較大的土地、環保等。

  對於那些在改革過程中,遇到困難放一放、落實政策打折扣的領導幹部,深改組也明確提出,要對敷衍塞責、拖延扯皮、屢推不動、重視不夠、研究甚少、貫徹乏力等6種做法問責!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干家已經成為廣大領導幹部幹事創業的指揮棒。

  成績單

  2014年1月22日,中央深改組第一次會議召開。至2016年8月30日,共召開了27次會議,審議了162份文件。其中,審議通過文件151份,審議並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式報批實施的文件11份。

  開會頻率越來越穩定,“每月一次”漸成“慣例”。2014年8次會議,2015年11次會議,2016年前8個月8次會議。

  2014年:(8次會議,37個文件)

  2014年1月22日 第一次會議(4)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規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項小組工作規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

  《中央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

  2014年2月28日 第二次會議(5)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

  《關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

  《關於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重大改革的彙報》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

  2014年6月6日 第三次會議(5)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

  《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和

  《關於設立知識産權法院的方案》

  2014年8月18日 第四次會議(6)

  《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

  《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

  《關於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2014年9月29日 第五次會議(3)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産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2014年10月27日 第六次會議(4)

  《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

  《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和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意見》

  《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

  《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

  2014年12月2日 第七次會議(6)

  《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

  《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

  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試點方案》和《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

  2014年12月30日 第八次會議 (4)

  《關於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總結報告》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5年工作要點》

  《貫徹實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2015年工作要點》

  《關於進一步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的意見》

  2015年:(11次會議,65個文件)

  2015年1月30日 第九次會議 (4)

  《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

  《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

  《中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

  2015年2月27日 第十次會議 (4)

  《中國足球改革總體方案》

  《關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方案》

  《上海市開展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

  2015年4月1日 第十一次會議 (5)

  《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

  《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

  《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要舉措實施規劃(2015—2020年)》

  2015年5月5日 第十二次會議 (5)

  《關於在部分區域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總體方案》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中國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擴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2015年6月5日 第十三次會議 (5)

  《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

  《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産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意見》

  《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

  《關於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仲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2015年7月1日 第十四次會議 (5)

  《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

  《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

  《關於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

  《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

  2015年8月18日 第十五次會議 (6)

  《關於改進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的意見》

  《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

  《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

  《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

  《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辦法》

  《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挂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2015年9月15日 第十六次會議 (8)

  《關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

  《關於支持沿邊重點地區開發開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

  《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關於鼓勵和規範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的指導意見》

  《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

  《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

  《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

  2015年10月13日 第十七次會議 (5)

  《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

  《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

  《關於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

  《關於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

  《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

  2015年11月9日 第十八次會議 (8)

  《全國總工會改革試點方案》

  《上海市群團改革試點方案》

  《重慶市群團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

  《關於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

  《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工作方案》

  2015年12月9日 第十九次會議 (10)

  《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編制試點方案》

  《關於做好新時期教育對外開放工作的若干意見》

  《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中國三江源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

  《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請示》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

  《公安機關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5年工作總結報告》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6年工作要點》

  2016年:(已開8次會議,60個文件)

  2016年1月11日 第二十次會議 (7)

  《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

  《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

  《關於開展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

  《科協系統深化改革實施方案》

  《關於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規定》

  《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

  2016年2月23日 第二十一次會議

  無

  2016年3月22日 第二十二次會議 (8)

  《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

  《關於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

  《關於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的意見》

  《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

  《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

  《關於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的意見》

  《關於加強和規範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2016年4月18日 第二十三次會議 (12)

  《北京市廣東省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

  《關於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

  《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

  《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空間規劃(多規合一)試點方案》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有關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6—2020年)》

  2016年5月20日 第二十四次會議 (6)

  《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關於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的意見》

  《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方案》

  《關於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

  《各地區以改革舉措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情況》

  2016年6月27日 第二十五次會議 (7)

  《關於完善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

  《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

  《關於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

  《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

  《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

  《關於海南省域“多規合一”改革試點情況的報告》

  《2015年各地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情況和工作建議綜合報告》

  2016年7月22日 第二十六次會議 (6)

  《貧困地區水電礦産資源開發資産收益扶貧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加強文化領域行業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

  《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於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改革督察情況的報告》

  2016年8月30日 第二十七次會議 (14)

  《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關於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意見》

  《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

  《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

  《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

  《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

  《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

  《重點生態功能區産業準入負面清單編制實施辦法》

  《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

  《關於在部分省份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的報告》

  《關於從事生産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關於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的實施意見》

  《關於清理規範改革試點情況的報告》

  《關於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舉措出臺和落實情況的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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