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5旬男子投資一夜虧損9萬多 身潑汽油欲自焚
日前,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迅速反應,妥善處置一起揚言自焚的擾亂公共秩序案,避免了一起惡性案件的發生。
9月22日13時許,一男子在漢臺區梁州路與興漢路十字附近某投資公司內潑灑汽油並揚言自焚。轄區東關派出所接警後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並立即向局領導彙報。分局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王彬局長指示分管治安副局長陳漢平帶隊,迅速調集治安、巡特警、技術及多個派出所的民警趕赴現場,同時聯繫119、120到場,隨時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準備。
經核查,揚言自焚男子朱某現年51歲,漢臺人。該朱於今年9月14日,通過漢臺某投資公司在滬深通投資平臺投資40萬元,當晚凈虧損96000元。朱某多次要求該公司退還其虧損,未果。9月22日11時許,朱某再次來到該公司要求退還損失,協商無果後將事先準備好的汽油潑灑在公司大廳、辦公室桌面及其本人全身,並將工作人員驅離辦公室將房門反鎖,威脅如不退還損失將點火自焚。
現場處置民警在積極勸導的同時,將其妻子及村幹部通知到場,協助警方做勸解工作。在法律和人情的雙重攻勢下,朱某放棄了極端念頭,于15時45分主動出門配合警方調查。
經審查,朱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並交待了汽油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漢臺分局對揚言實施放火而擾亂公共秩序的朱某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漢臺警方提醒:極端行為不可取,一旦造成後果,受傷最大的將是自己和親人,甚至會傷及無辜。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行為人也要受到法律懲罰。此外,天下沒有穩賺不賠的生意,任何投資有風險,出手務必謹慎!(記者 張松 通訊員 李慶亞 魯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