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組1000天 哪些改革讓你受益?
2013年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到昨天(9月24日),已滿滿走過1000天。
目前,深改組已召開了27次會議,審議了162份文件。在經歷了改革元年和關鍵之年的發展後,不少重大改革事項已經落地,正深刻地影響著每個中國人的生活。
今天就一起來看看,深改組這1000天,出臺了哪些與你我息息相關的意見措施吧。
教育改革
《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審議時間:
2014年8月18日 第四次會議
要點:
■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在充分論證搞好頂層設計的基礎上,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
審議時間:
2015年4月1日 第十一次會議
要點:
■讓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品質的教育。
■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
■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
《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辦法》
審議時間:
2015年8月18日 第十五次會議
要點:
■落實政府主體責任。
■重點監督經費保障、品質管理、進展成效、社會監督等情況。
《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
審議時間:
2015年8月18日 第十五次會議
要點:
■要引導和支援高等院校優化學科結構,凝練學科發展方向,突出學科建設重點,通過體制機制改革激發高校內生動力和活力。
《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審議時間:
2016年5月20日 第二十四次會議
要點:
■在合理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佈局建設、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籌城鄉教育資源配置、提高鄉村教育品質、穩定鄉村生源、保障隨遷子女就學、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等方面推出務實管用辦法。
■要加大對鄉村特別是老少邊窮等地區義務教育扶持力度,讓貧困地區的孩子們都有機會接受公平、有品質的義務教育。
醫療改革
《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4年6月6日 第三次會議
要點:
■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挂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8月18日 第十五次會議
要點:
■要發揮公安機關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化優勢,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要嚴密操作規程,確保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12月9日 第十九次會議
要點:
■明確要將計劃生育等政策與戶口登記脫鉤,分類實施無戶口人員登記政策,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
戶籍管理和居留制度改革
《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4年6月6日 第三次會議
要點:
■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挂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8月18日 第十五次會議
要點:
■要發揮公安機關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化優勢,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要嚴密操作規程,確保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12月9日 第十九次會議
要點:
■明確要將計劃生育等政策與戶口登記脫鉤,分類實施無戶口人員登記政策,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
生態環境保護改革
《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
審議時間:
2015年7月1日 第十四次會議
要點:
■明確先期督查對象——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
■落實主體責任——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6年3月22日 第二十二次會議
要點:
■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擴大補償範圍,合理提高補償標準。
■禁止開發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要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全覆蓋。
《關於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6年6月27日 第二十五次會議
要點:
■就推進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空間規劃編制、生態産品市場化改革、建立多元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健全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開展綠色發展績效評價考核等重大改革任務開展試驗。
《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審議時間:
2016年7月22日 第二十六次會議
要點:
■強化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注意協調處理好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和屬地主體責任、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關係。
司法改革
《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4月1日 第十一次會議
要點:
■強化堅決杜絕干預、阻撓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現象發生。
■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治力度。
《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5月5日 第十二次會議
要點: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幫助困難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基本生産生活方面的問題。
■加強刑事法律援助,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10月13日 第十七次會議
要點:
■行政機關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
《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10月13日 第十七次會議
要點:
■將預防矛盾糾紛貫穿重大決策、行政執法、司法訴訟等全過程。
■堅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
■堅持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價格和金融服務改革
《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審議時間:
2015年9月15日 第十六次會議
要點:
■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建立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
■統籌兼顧生産者、經營者、消費者利益。
《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
審議時間:
2015年11月9日 第十八次會議
要點:
■特別要讓農民、小微企業、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及時獲取價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務。
文化體制改革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審議時間:
2014年2月28日 第二次會議
要點:
■構建覆蓋城鄉、實用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看電視、聽廣播、讀書看報、進行公共文化鑒賞、參與公共文化活動等基本文化權益。
《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審議時間:
2014年12月2日 第七次會議
要點: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共建共享,統籌城鄉和區域文化均等化發展。
■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層,著力加強貧困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