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組1000天:奏響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強音
2013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至2016年9月24日已整整1000個日夜,新一輪改革大潮正在席捲神州大地。迎難而上,破局開路,近三年時間裏,我國各領域改革不斷提速,改革舉措出臺的數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改革呈現的新特點、展現的新態勢、取得的新成果舉世矚目。(9月24日《南方日報》)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一中全會閉幕後同中外記者見面時所説的這句話,依然言猶在耳,讓人記憶猶新。顯然,于改革而言,同樣需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因為改革的目的是為了發展,而發展的目的終究是為了人民。不難想像,改革一旦脫離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就難以獲得理解和支持,走向失敗也就勢在必然。一句話,改革要讓人民獲益是根本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大共識所在,更是取得改革成功的深厚根基所在。
基於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僅如此,一系列決策部署和制度創新也隨之出臺:從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到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從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構建“橄欖型”分配格局,到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就是著眼于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目的正是要克服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現象,創造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從現實看,在中央深改組1000天的全面深化改革征程中,“人民”始終是最核心的關鍵詞,確實做到了言出必行、言而有信,實現了老百姓關心什麼、期盼什麼,改革就抓住什麼、推進什麼,給人民群眾帶去了更多獲得感。就以27次中央深改組會議為例,有18次涉及司法議題,其中的每一項舉措都著眼于讓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案件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架上了高壓線;在深圳、瀋陽設立巡迴法庭,使司法審判免受地方干預;出臺深化律師制度改革意見,律師執業權利進一步保障。禁止干預司法案件正成為全社會共識,呼格吉勒圖、念斌、陳滿等冤假錯案得到糾正。
一切改革的實施,歸根結底都是為了人民;一切改革的推進,都離不開人民的力量。當前,我國改革已進入攻堅期、深水區,需要解決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這個時候不僅尤其需要有“明知山有虎,偏要虎山行”的無畏勇氣和“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的堅強決心,更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唯此才能不斷把改革推向前進。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在建黨95週年大會上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作出了堅定的承諾:我們黨已經走過了95年的歷程,但我們要永遠保持建黨時中國共産黨人的奮鬥精神,永遠保持對人民的赤子之心。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記走過的路;走得再遠、走到再光輝的未來,也不能忘記走過的過去,不能忘記為什麼出發。面向未來,面對挑戰,全黨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讓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既是我們黨推進改革的根本目的之一,更是我們黨對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可以預見,以人民為中心,讓人民有更多獲得感將成為改革發展的主旋律和最強音。有理由相信,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改革必將凝聚起眾志所趨、勠力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磅薄偉力。唯此,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中國夢就更加可期可成。(南方網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