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靠複製他人小説謀利 構成侵犯著作權罪被判刑
原標題:男子靠複製他人小説謀利 構成侵犯著作權罪被判刑
如今,網絡小説憑藉著特有的魅力受到許多白領、大學生的青睞。一些小説網站管理員為了獲得網站廣告投放收益,竟然通過採集器複製其他網站有版權的熱門小説,再免費發佈在自己網站上以提升網站廣告點擊量,吸引廣告投放。日前,經南通市通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馬友成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通訊員 徐德高 佟健軒
揚子晚報記者 于英傑
現年29歲的馬友成曾在2012年運營過一家小説網站,在小説網站維護和網絡廣告推廣方面有些心得。2014年12月,一個QQ群彈出的出售“800小説網”信息吸引了馬友成的注意。2015年1月,馬友成以15萬元的價格把“800小説網”收入囊中。“隨後馬友成又想辦法接到了百度聯盟的廣告業務,並根據廣告點擊量每個月都能拿到一筆廣告費。馬友成明白,“800小説網”上的小説缺少原創,廣告點擊量不高,賺不到多少錢。於是,馬友成利用一款小説採集器,設定其他小説網站連結,自動抓取、採集其他小説網站上的內容,再免費發在自己網站上,並且通過該採集器及時更新小説,整個過程沒有支付任何版權費。
由於一些正規的文學作品網站上的作品需要註冊會員或購買才能閱讀,而“800小説網”提供免費閱讀,因此迅速吸引了眾多小説愛好者,網頁的廣告點擊裏也迅速增加,給馬友成帶來不少收益。“每個月都有3萬左右。”他説。
2015年6月,一家知名小説網站發現,“800小説網”大量複製自己享有著作權的文學作品,還植入了廣告營利,經查“800小説網”伺服器IP地址位於江蘇南通,便向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報案。警方于2015年10月將馬友成抓獲歸案。馬友成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調查,2015年3月至9月,馬友成的“800小説網”廣告收入共19萬元左右。最終馬友成向著作權人支付45萬賠償費,並達成賠償協議,取得著作權人的諒解。
今年4月,根據有關規定,該案移送通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通州區法院一審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馬友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2萬元。
檢察官
説法
未經許可發佈他人作品500部
即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雖然馬友成進行了民事賠償,但經過審查,‘800小説網’中有867本小説與被害單位提供的樣本電子書存在實質性相似,被害單位對其中的658本電子書享有著作權,馬友成的行為涉嫌侵犯著作權罪。”通州區檢察院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文字作品,數量超過500部的,即可構成侵犯著作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