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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住房公積金”並非破題之道

2016-09-28 13:58:32|來源:西安晚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取消住房公積金”並非破題之道

  長雒

  據媒體報道,2015年北京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比例僅佔繳存職工的1.5%左右。對此,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建議,不如取消住房公積金。(9月27日《中國經濟週刊》)

  我能理解“取消住房公積金”這種建議的初衷,現行的公積金制度的確存在不少弊端,其公平性也經常受到質疑,但我卻並不贊同用“取消”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比如媒體報道的住房公積金使用率低,原因有很多:公積金貸款額度有限,在飛漲的房價面前,顯得杯水車薪;大部分開發商希望迅速回款,便極力推銷商貸,甚至拒絕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審批手續相對繁瑣,購房者面對樓市突變的行情,不得不放棄公積金貸款。對於這些,應該有針對性地出臺措施,解決實際問題,讓住房公積金在職工購房時發揮其應有作用。“取消”可能是最消極的做法。

  之所以説“取消住房公積金”不是個好建議,原因還在於,從1994年我國首次提出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算起,如今已有22個年頭,如果突然取消,對於那些連續繳納並期冀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職工而言,顯然影響太大,並且這麼做有違契約精神。

  當然,我們也必須反省住房公積金為何沒有很好地發揮其作用,一大原因就在於限制太多,公積金基本上是地方自行管理,實施細則也往往不同地方有不同政策,有的地方可以異地貸款,有的則不可以。這幾年,隨著公積金改革的推進,公積金貸款異地互認得到了放寬,但仍沒有實現普遍意義上的“互認”;還有繳費基數的公平問題,不同單位職工繳費基數差距過大的問題是個頑疾,一些效益好的單位不按照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繳納,超額繳納的問題依然嚴重,這就造成了收入一般的住房剛需職工,反而無法被公積金制度惠及。此外,公積金提取難的問題也是痛點所在。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大特徵在於其明顯低於商貸的利率。讓更多的普通職工享受到低利率的住房貸款,是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根本初衷。梳理近來各地的公積金改革舉措,一個共同點是提升小餘額職工的貸款額度,這種改革方向值得肯定,但僅僅如此還不夠。只有在繳納、使用、貸款的各個環節中都能逐漸消除壁壘,實現公平、合理、有效利用,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止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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