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讓公平正義普惠人民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兩年,打官司的當事人、從業的法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界一股股清流:律師感覺立案方便快捷了;提起行政訴訟的百姓看到平日難得一見的政府“一把手”坐在被告席應訴;法官態度更嚴謹認真,説情的沒有了市場……
習近平指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在過去三年時間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共召開27次會議,其中有18次會議的議題裏涉及到司法改革。在一共審議的162個文件中有34個涉及到司法領域,足見中央深改組對司法改革的高度重視。
這34個文件,集中解答了一個問題:“如何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立案登記制、巡迴法庭
有效破解立案難、告狀難
中國古代民間有句俗語:“衙門口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描述的是百姓常常陷入“求告無門”的境地。2015年4月1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是此次會議審議的文件之一。會議強調,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目的是要通過改進工作機制、加強責任追究,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問題,保障當事人訴權。
隨後,最高法明確要求,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登記立案,登記立案後移送的案件,相關部門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審理,嚴禁另設立案條件,全面清理和廢止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土政策”。“對發現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違規行為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對過問立案情況的,要全面如實記錄,對違法干預立案的,一律予以通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表示。
2015年的5月1日,立案登記制全面實施。當天,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門口等待立案的群眾擺起了隊伍,其中一名律師用拉桿箱帶著208起案件的起訴材料來到北京市朝陽法院,耗時9小時全部立案。據媒體報道,這個記錄被不斷刷新,在第二天的廣州,一家小貸公司的代理律師就帶來了600個案件。
“現在立案真是太方便了,以前跑法院立案是個很大的工作量,很多法院有年底不收案的‘土政策’,還有法院跑一趟告訴這個手續不全,跑第二趟又説那個手續不對。現在立案不是問題了。”做了十年律師的許蓉告訴記者,她深刻感受到立案登記制帶來的便利。
數據顯示,許律師所言非虛。2015年,全國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案件1951.1萬件,同比上升24.7%;最高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同比上升42.6%。
被稱為“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在立案登記制後更呈現井噴式發展:2015年,上海市政府作被告的案件與前一年相比增長了將近18倍,北京市各區縣政府成為被告的案件數量也比上一年增長了6倍。
2015年年底,最高法立案庭庭長姜啟波接受採訪時説:“我們已經把人民法院‘立案難’這頂帽子扔到歷史的垃圾堆裏。”
立案制運行一年有餘,各地收案趨勢還在節節攀升。“今年,我們的收案數再次有大幅度增長,今年新收案件預計要突破10萬件,加上舊存的3萬件案件,案件總量預計會在13萬件左右。”北京朝陽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近日向人民網記者介紹,這意味著,全院280余名法官每人每個工作日平均要結案兩起。
面對困難,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指出,法院不拒收訴狀、法官不拒絕審判,是現代司法的應有之義。不管工作面臨的壓力和困難有多大,都不能成為影響、限制當事人行使訴權的藉口。
為維護群眾的“訴權”,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試點方案》。會議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利於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在廣東省深圳市掛牌,巡迴區為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同年1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在遼寧省瀋陽市掛牌,巡迴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區。
家門口的“最高法”,便利了一南一北的群眾向上投告。開張第一天,第二巡迴法庭就迎來了1000余名群眾。第一巡迴法庭在掛牌前期也遇到信訪量大大超越預估的現狀。
跨行政區劃法院
打破“民告官”案件“主客場”
北京市民沈某最近打贏了一場“民告官”的訴訟——他起訴北京市一區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違法。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政府所作出的決定內容正確,但其超期一天向沈某下發了決定書,被法院確認為行政行為違法。
僅僅超期一天,但審理此案的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並沒有含糊而過。“如此嚴格的依法裁判,是為了倒逼政府重視程式,重視法律。”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程琥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應有之義就是排除行政干預,嚴格司法,讓群眾和應訴的政府對法治有合理預期。
被百姓稱為“民告官”的行政訴訟一直備受關注和詬病。首當其衝的就是質疑法院受到行政干預而不能公正審判。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行政訴訟是解決行政爭議,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重要法律制度,行政訴訟制度完善與否直接影響民生損益。
習近平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中指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和行政訴訟出現,跨行政區劃乃至跨境案件越來越多,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導致法院所在地有關部門和領導越來越關注案件處理,甚至利用職權和關係插手案件處理,造成相關訴訟出現“主客場”現象,不利於平等保護外地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法院獨立審判、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維護法律公正實施。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2014年年底,上海、北京相繼成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檢察院。
深改組會議指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利於排除對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的干擾、保障法院和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有利於構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的訴訟格局。
跨行政區劃法院成效如何?
以北京為例,數據顯示,2014年法院受理的以北京市各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有216件。2014年年底,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成立,集中審理以各區政府為被告的案件,2015年就有1397件以區縣為被告的行政案件進入審理程式,今年該數據預計將突破2000件。北京的各區政府全都當過被告,無一倖免。同時,原告的勝訴率也大有漲幅。據北京市四中院副院長程琥介紹,2014年,北京法院一審案件中行政機關敗訴率達12.7%,2015年,北京四中院集中審理以區政府為被告的一審案件,被告敗訴率已經提升為25.3%,“這還不包括和解的案件,加上這部分數據,原告的勝訴率十分可觀。”
2015年10月,深改組第十七次會議再次表現出對行政訴訟的關切,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指出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是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既要解決掣肘行政審判工作開展、影響行政訴訟制度功能發揮的突出問題,也要考慮行政管理實際,嚴格要求行政機關依法履責。行政機關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認真做好答辯舉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應訴職責,配合人民法院做好開庭審理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支持推動行政部門做好應訴工作,加大對行政應訴工作監督考核力度,嚴格落實行政應訴責任追究。
今年3月,一起由村民起訴北京通州區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由北京四中院院長吳在存擔任審判長進行,北京通州區區長岳鵬作為被告方代理人出庭應訴,而且全程親自答辯。據北京四中院工作人員介紹,區長岳鵬為了上庭,連夜加班學習與案件相關的法律。這只是領導幹部愈加重視行政訴訟的一個縮影。
“以前百姓告官不見官,現在《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出臺及新的行政訴訟法實施之後,行政長官主動出庭應訴漸成常態。”程琥表示。
讓法官、檢察官堅守一線
讓裁判者對案件負責
“第一批員額制法官名單公佈那天的心情,我一生都忘不了。周圍的同事都回避我,怕我受刺激,我也儘量裝作若無其事。沒想到幹了一輩子,趕上法官員額制有了新頭銜‘員外’。沒人的時候,我忍不住淚如雨下。”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多年的史法官給該院審委會專職委員王燕發過一條短信,兩個人都是在法院工作超過三十年,且在北京法院首批入額名單上都“榜上無名”。“為了讓更有活力更有體力和能力的年輕人首批入額,在政策上更傾向於他們。”王燕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説。
“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如何讓高素質司法人員留在一線、落實責任制,健全職業保障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措施。
2014年6月,中央深改組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明確提出了“建立法官、檢察官員額制”,該會議還審議通過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司法改革試點啟動。隨後,深改組相繼審議通過了《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請示》落實司法改革試點。
根據試點,法院檢察院要把人力資源的85%用於辦案。三類人員約佔法院、檢察院人數比例分別為:法官、檢察官約佔中央政法專項編制人數的39%以下,司法輔助人員約佔46%,司法行政人員約佔15%。目前,各地法院、檢察院的員額制試點相繼開展。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要“入額”成為法官、檢察官要經過考試和考核。不入員額,就意味著待遇上與入員額的法官、檢察官之間有不容小覷的差距。
牽一髮而動全身,動誰的奶酪是命題要害。從改革試點看,各地都在如何確保高素質法官留在一線辦案方面絞盡了腦汁。考核和考試漸成共識。吉林把省市縣三級法院院領導入額比例限定為30%、40%、50%,提倡年齡偏大或不具體分管審判業務的院領導發揚風格作出表率,自願申請暫不入額。
深改組第十六次會議又出臺《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一系列文件進一步明確要對法官、檢察官隊伍給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單獨職務序列。為進一步吸收優秀人才進入司法隊伍,深改組通過了《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關於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的意見》等文件。
在落實政策和待遇的同時,讓裁判者負責,落實司法責任制也是法官、檢察官員額制的應有之義。在落實司法責任制方面,深改組審議通過《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方案》;在保障司法權的依法獨立行使方面,深改組通過了《關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仲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為保障案件審理品質杜絕錯案,深改組又出臺了《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等文件。
入額後的法官、檢察院逐漸感覺到工作的壓力和氛圍與以往不同。
以前作為庭長,青海省西寧市城西法院的刑庭庭長王屹軍要給別人的案件把關。每個判決書都要經過他“核稿”。他簽字以後送主管副院長,由副院長簽發。“有時候,法官送來的判決都是半成品,只問‘你看怎麼判呢?’”而今,層層審批的手續簡化了,入了員額的法官自己辦案自己負責,合議庭審理的庭審,由審判長簽發判決,“都沒有靠山了,埋頭研究自己的案子。” 王屹軍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談到了他最深的感受。
北京四中院副院長程琥也表示,“對案件打招呼的現象沒有了。一方面,法官要對案件品質負責,不敢枉法。一方面,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要受處分,對方也不敢。”
法者,治之端也。每天,法院、檢察院門前熙來攘往,人們都期盼著在這裡尋找到公平公正。每天,司法人員、執法人員努力趕赴各種執法現場,在審判臺前擊錘伏案,都期盼守護住法律尊嚴。
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2月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講話指出,“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當然要高度重視法治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法治中國。在這點上,我們不會動搖。
三年來,我們看到,法律的作用不斷被強化,“法治”的理念反復被重申,成為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最為醒目的標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