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上高速不帶滅火器會被罰?高速交警辟謠
原標題:十一起上高速不帶滅火器會被罰?高速交警辟謠
雲南網訊(記者 楊之輝)“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路口從10月1日開始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角架。如果沒有,扣6分,罰200元,請自備!請相互轉告!”近日,朋友圈瘋傳一條這樣的信息,不少駕駛員都開始互相詢問是否真有此事。
記者從雲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隊官方獲悉,高速公路交警一般不會對小型車輛是否安裝有車用滅火器進行專門的檢查。不過高速交警提醒廣大車主,雖然朋友圈傳的消息為謠言,但隨車攜帶滅火器、反光三角架確實很重要,是保障行車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罰款、扣分的傳言不屬實
高速交警表示,最近“上高速不帶滅火器會被罰”的消息流傳,雖是謠言,但在車上配備和正確使用車載滅火器是每一個駕駛人應該具備的安全行車常識。
高速公路交警一般不會對小型車輛是否安裝有車用滅火器進行專門的檢查。但針對客車、旅遊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等就要重點檢查是否安裝車載滅火器、三腳架等設備,滅火器是否過期。因為上述車輛法規有明文規定,車內強制裝備滅火器。
高速交警表示,隨車攜帶滅火器確實很有必要。而三角警告牌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是常備物品,當車輛發生故障時,在車後擺放一個反光三角牌可警示後方來車,避免追尾事故。
另外,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不按規定配備三角警告牌的車輛,可處以200元罰款,但不記分。假如車輛在發生故障後,沒有在後方來車方向150米處擺設三角警示標誌,按照相關規定,交警可對其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並記3分。
消防部門提示,選擇滅火器也有要求,請大家注意啦。車載普通的乾粉滅火器是汽車自燃後的第一個消防員,每輛小車上都能帶個小型滅火器。選擇滅火劑容量為2000克左右的車載滅火器最合適。因為1000克滅火劑大概只能噴15秒,2000克差不多可以噴射20秒至30秒。車輛著火後的黃金滅火時間也就大約10來秒,除去反應時間,2000克是比較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