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推翻奧巴馬否決意味著什麼
今年以來,美國國會一直在醞釀一份名為《對恐怖主義資助者實行法律制裁法案》的法案,法案規定,剝奪參與在美國國土上實施恐怖主義的國家的主權豁免權。根據該法案,“911”遇難者家屬可以起訴沙特政府,因而又被稱為“911法案”。
5月,美國參議院以口頭表決方式,一致通過該法案。9月9日,美國眾議院也以口頭表決方式一致通過該法案。該法案雖被奧巴馬否決,但在9月28日,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以97對1票、348對77票高票推翻奧巴馬否決。兩院重申制定該法案是為“9·11”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屬“伸張正義之舉”。
此次是奧巴馬八年任期中首次遭遇國會否決。白宮發言人歐內斯特稱,“這可能是自1983年以來美國參議院做出的最令人尷尬的決定”。府會之爭再次升級。對美國、沙特及美沙關係來説,此次否決有以下四種意味。
一是聯邦議員對恐怖襲擊受害者的關注超越了外交關係。自“911”事件以來,美國國內輿論對恐怖主義同仇敵愾,對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和組織打擊和制裁,已經逐漸形成了一種“政治正確”,這種氛圍在馬上要競選連任的國會中更是如此。
紐約州民主黨參議員、該法案的共同發起人查爾斯•舒默(Charles Schumer)表示,“參議院一致大聲疾呼,恐怖襲擊遇難者家屬應當能夠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即便它是一個國家”。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鮑勃·古德拉特表示:“我們再也不能讓那些傷害和殺害美國人的人和組織逍遙法外”。因而,“911法案”一提出,就在參、眾兩院頗受歡迎。直至參議院投票前,沒有一個民主黨人公開支持奧巴馬對法案的否決,兩黨議員奇跡般地站在了同一立場。
法案並未對沙特指名道姓,但法案的緣起是因為美國最高法院駁回“911”遇難者家屬對沙特政府的起訴,因而輿論普遍認為該法案是針對沙特。但議員們認為,如果沙特政府與支持恐怖主義無關,就不該擔心該法案。
二是該法案可能衝擊“主權豁免權”原則。西方國家從19世紀初起,通過其司法實踐和國內立法,逐漸形成相互給予管轄豁免的慣例,即國家的行為及其財産或免受他國管轄,美國雖然傾向於限制豁免,但一般也尊重主權豁免權。法案在參眾兩院通過後,白宮發言人歐內斯特表示,這項法案“將改變長期以來關於主權豁免的國際法”,可能會“讓美國很容易在世界各地的其他法庭體系中受到衝擊”。沙特外長朱拜爾表示,通過攻擊主權豁免原則,這項法案將“把國際法變成叢林法則”。奧巴馬也強調,資助恐怖主義活動本身具有複雜性和敏感性,該法案將賦予原告“不當的法律權力”,將會對美國軍事、情報和外交政策以及海外服務人員安全帶來威脅,並且還可能導致美國政府某些海外資産被沒收的風險。
對此警告,議員們不以為然,表示他們已充分考慮到了法案可能帶來的風險尤其是海外服務人員安全問題,將通過另外的立法來保護相關人員。
三是美沙關係不可避免地受到衝擊。雖然法案發起者參議員舒默一再重審,該法案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但在19名“911”劫機者中,有15名是沙特人,這一點還是讓美國處於輿論質疑中。今年6月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公佈“911”解密報告,無法確定沙特政府是否為“911”部分劫機者提供幫助,白宮亦表明沒有證據證明沙特政府與恐怖主義有關,但還是有很多人主張將事情追查到底。參議員墨菲表示:“在沙特和瓦哈比派向世界某地輸送的資金數額與恐怖分子招募者之間,存在著直接的比例關係。”
而在此之前,美國與沙特之間的不和已經很長時間了。奧巴馬上臺後,提出將美國重心“轉向亞太”的戰略決策,減少在中東投入,沙特感覺到被拋棄。而在“阿拉伯之春”中,美國在埃及放棄了與沙特交好的穆巴拉克,在敘利亞不願武力推翻阿薩德政府。這些事情都令沙特極為不滿。伊核協議的達成,美國解除對伊朗制裁,使沙特感覺美國在扶植自己的敵人,不安全感進一步增強。沙特不聽美國勸告,“擅自”在也門打代理人戰爭,也使美國人覺得要給沙特發出“美國的支持是有條件的”的信號。奧巴馬還在《大西洋月刊》的採訪中,提出要沙特與伊朗“共享”中東,美沙緊張關係不斷升級。
法案被強行通過之後,“911”遇難者家屬向法院申訴有了法律依據,美沙關係將因恐怖主義問題進一步惡化。
四是沙特將採取措施保護本國在美國的投資。此前,沙特外交部長朱拜爾曾表示,如通過追究沙特政府在“911”事件中的責任,沙特將出售高達7500億美元的美國國債及其他在美資産,以免這些資産被凍結。美國財政部表示,沙特持有1168億美元美國國債,分析家們認為,拋售美國國債也會傷害沙特,未必會成行,但沙特可能會採取措施,保護在美金融資産。
沙特政府和王室家族的大部分資産位於美國,法案強行通過意味著數千億美元資産變現的風險。沙特銀行家們已對他們的資産可能最終成為法律訴訟的目標表示擔憂,並表示不會在美國進行新的投資,還有可能會撤資。此事對沙特人在美資産的較長期影響可能非常巨大。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由於擔心資産被凍結,沙特投資者已經在計劃減少對美國的敞口,並準備削減在美投資。(王錦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