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傳統村落保護法或出臺:破壞風貌可罰50萬

2016-10-03 16:04:17|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何雨陽

  原標題:貴州有望出臺首部傳統村落保護法規:破壞風貌最高可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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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在貴陽舉行,《貴州省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首次提請審議。因為目前我國沒有傳統村落的專門保護法規,《條例(草案)》出臺後,貴州有望成為全國首部專門針對傳統村落的保護法規(應為:該法有望成為全國首部專門針對傳統村落的保護法規)。

  《條例(草案)》明確了傳統村落的定義、申報和規劃、資金和項目、保護措施和發展、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全方位的對傳統村落進行保護。明確了優先在傳統村落建設基礎服務設施;破壞傳統村落風貌最高罰款50萬元等規定。《條例(草案)》的出臺,對繼承和弘揚貴州省優秀傳統文化、推進全域旅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傳統村落貴州全國第二

  最新數據顯示,貴州省共有18091個行政村落,其中426個村落已列入中國傳統村落目錄,佔全國總量的16.7%,位居全國第二。

  《條例(草案)》提出,具備“村落主體形成較早、傳統建築風貌完整、選址和格局保持傳統特色、非物質文化遺産活態傳承”的村落,就可以申報地方傳統村落,這將增大貴州省村落的保護範圍。

  傳統村落優先建基礎設施

  在傳統村落基礎設施建設上,《條例(草案)》要求“優先發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建設傳統村落道路、供水、供電、通信、綠化、公共照明、生活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和教育、文化、體育、衛生計生、郵政、公交、養老、農村社區服務站等公共服務設施。

  破壞村落最高罰50萬

  《條例(草案)》擬規定,傳統村落保護範圍內,禁止進行三類活動:開山、採石、開礦等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活動;佔用或者破壞保護和發展規劃確定保留的森林、林地綠地、河道水系、路橋涵垣等自然景觀、歷史環境要素;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

  違者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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