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同意歐盟批准《巴黎協定》 《巴黎協定》有望在年底前生效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史靖洪):歐洲議會10月4日通過表決,同意歐盟批准《巴黎協定》。這一行動將使《巴黎協定》有望在今年年底前生效。
當天,歐洲議會在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總部舉行了全體會議。在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和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主席、法國環境部長塞格林·羅雅爾的見證下,歐盟作為一個整體,完成了批准《巴黎協定》的法律程式。歐盟28國的環境部長9月30日在布魯塞爾召開會議,已就儘快批准《巴黎協定》達成一致。
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當天表示,歐盟批准這一歷史上首個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氣候變化協定表示歡迎。容克説:“今天歐盟將應對氣候變化的雄心付諸於行動。歐盟再次展示了其領導作用,並證明歐洲可以團結在一起。”
去年12月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巴黎協定》,共同約定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防全球氣候發生危害性變化。按規定,《巴黎協定》生效需要有兩個條件,一是至少有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簽署協議,二是締約方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至少佔全球總排放量的55%。在這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後第30天起,《巴黎協定》將自動生效。
在歐盟批准《巴黎協定》前,已有62個締約方簽署了該協定,但其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只佔到全球總排放量的52%。在歐盟批准該協定後,締約方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佔到全球總排放量的55%以上,這就為《巴黎協定》的正式生效掃清了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是歐盟作為一個整體,在所有成員國完成各自國內批准程式前批准了《巴黎協定》。接下來,尚未批准協定的歐盟成員國需要儘快完成國內的批准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