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關愛老人是最重要的價值
1989年,我國把重陽節定為老人節,重陽節成為尊老、敬老、愛老、助老的老年人的節日。2012年底,“老年節”被明確寫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其實,自古以來,重陽節就有尊老、敬老的傳統習俗。近二三十年以來,我國政府借重陽節定為老人節將尊老、愛老的傳統習俗上升為國家意志,為重陽節注入了新的內容,這反映了新的社會道德風尚,更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於民生工作的重視。
今年6月份,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調研時強調,“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關心留守兒童、留守老年人,完善工作機制和措施,加強管理和服務,讓他們都能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今年“兩會”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承諾,要為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提供關愛服務。這些都體現了黨中央對於老人問題的關心與關注。
我國已經步入了老齡化社會。根據國家統計局《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4年我國13.67億人口中,60歲及以上的老人2.12億人,佔總人口比例為15.5%。按照國際標準,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的門檻,且處於老齡化加深的階段。
在關愛老人這一問題上,任何人從來都沒有什麼藉口。而重陽節,正好是普及關心關愛老人這一社會價值理念的最好時機之一。具體來説,個人或家庭層面,即作為子女,我們要常回家看看。另一個是政府層面,相信黨和政府完全有能力不斷完善我國養老體制機制,不斷提高養老水準。
常回家看看,是最基本的要求。2012年修訂《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對老年人的家庭關懷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等,簡單來説就是“常回家看看”。應該説,這也體現了重陽節寫入法律的初衷。當然了,這樣一條法律規定的影響力,並不是體現在強制力上,它更多的是在提醒國人的義務。
當下社會是快節奏的轉型社會。生活讓許多孩子遠離自己的父母。但無論身在何處,任何人的心靈港灣都會在父母所在的那個家中。父愛如山,母愛如海。無論時代如何變化,社會如何發展,我們每個人對於父母的愛不應該會變,同時切莫忘記“子欲養而親不待”式的悲劇。因此,我們關愛老人,就可先從常回家看看做起,從多打幾個電話做起……
又到一年重陽節,在這個節日裏,讓我們學會以各自溫情的方式去關愛老人,關愛那些在我們生命伊始時關愛過我們的人,也為將來的孩子作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