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偷花鉅款怎麼辦? 可提訴訟但難勝訴
原標題:“熊孩子”偷花鉅款怎麼辦? 可提訴訟但難勝訴
為了獲得購物或遊戲帶來的愉悅,有些孩子可以背著家長將家人用來治病的鉅款變成手機遊戲裏功能強大的裝備。用一部現實世界裏的新款手機或者虛擬世界裏高排名帶來的滿足感,足以讓大量未成年人不顧必然發生的後果,只圖眼前一時的快樂。
“有家長在發現孩子偷著花了鉅款之後,希望能夠取消交易,儘管在法律上可以嘗試,但是如果真的提起訴訟,也未必能得償所願。”北京二中院少年庭法官陳光旭説。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研究員則告訴記者,肆意偷花家長鉅款的“熊孩子”一旦習慣了花錢帶來的愉悅並成癮之後,再想糾正難度很大。從孩子的少年時期,家長就應當提早促進他們情商的發展,儘量讓他們正確面對財富。
故事
“熊孩子”亂花錢 引發網友抨擊
今年9月,媒體連續報道重慶市墊江縣和瀋陽皇姑區發生“頑童偷偷綁定家長信用卡購買遊戲裝備”的事件。在重慶的事件中,9歲頑童在16天裏,花光了家人銀行卡上的3.6萬元,購買了大量手遊裝備,而這筆錢竟然是其母親用來治療癌症的醫療費。由於他的母親眼睛不好,曾經在一次取錢時讓兒子幫著按了密碼,沒想到孩子就此記住了,後來有一天趁著媽媽做飯,他從包裏偷出了銀行卡,直接綁定在了自己的遊戲賬戶上。
同樣是在半個月內,也同樣是綁定了家長的銀行卡,瀋陽皇姑區吳先生的兒子花出去5700元買了槍戰遊戲的武器,而且在剛花了1000多元的時候已經被家長髮現,挨了批評,卻毫不耽誤他在隨後的幾天裏又花出去4000多元。
前一個事件在“知乎”網上引發了不少網友的激烈討論,絕大多數網友對“熊孩子”進行了激烈的批評,其中不乏“這個孩子就是很單純的壞”之類的極端化評價。
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意見是,“母親患了癌症,家人勢必焦頭爛額四處舉債治病,任何智力正常的人在9歲的時候都應該具備基礎的金錢觀念、知道判斷自己的家境、知道自己花出去的錢算多還是算少了,更別提這當中還牽扯到一個癌症病人的命。”
也有的網友給“熊孩子”家長提出了建議:“從民法來講,9歲的孩子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説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無效的,無效行為需要恢復原狀,也就是説從法律上説這錢可以要回來。”
個別為孩子開脫的意見認為,這個年齡的孩子即使知道自己所作所為不對,會造成嚴重後果,但是他沒有能力克制。
“沒能力克制”的説法常用在“雙11”光棍節之後砍手黨們的哀號之中,但是用在“熊孩子”身上,就顯得嚴肅認真得多。克制自己消費慾望的能力,也是孩子成長過程中應到學會的一課。
探討
孩子花多少錢算是高消費?
孩子出去亂花錢,最後還是要由家長買單。家長若是不願意買這個單,法律可以伸個援手嗎?北京二中院少年庭法官陳光旭説,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家長主張闔同無效,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産,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而且,主張闔同無效的一方還需要提交證據,證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在沒有得到監護人允許的情況下,獨自購買的服務,否則,根據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往往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陳光旭説,未成年人大額消費與正常消費的界限,在法律上並無統一的標準。比如花100元買文具、玩具,對北京的七八歲孩子來説想必屬於正常消費,而對於同齡的貧困地區兒童,很可能已經算頗高的消費了。
“這種界限,需要根據未成年人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和消費行為發生地的實際生活水準來判定。認定是否屬於大額消費,需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來分析。除了16歲到18歲之間,以自己的收入維持生活的未成年人之外,其他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10歲以下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合同法裏,如果是這些未成年人與人簽訂合同進行消費,經法定代理人追認之後,該合同是有效的。當然,與限制民事行為未成年人的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行為,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陳光旭説,從法律上來講,孩子背著父母花大錢去買遊戲裝備的行為是一個效力待定的行為,父母確實可以向法院主張“合同無效”,但是對於服務類的合同來説,即使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消費行為無效,但由於服務已經提供過了,無法返還,按照法律規定需要“折價補償”。“這條規定還是要保護常規交易的正常有序以及基本的社會公平。確認合同無效,是要使雙方回到合同訂立之前的狀態,而不能讓一方因為一份無效合同受損,而另一方從中獲益。”
故事
網上支付新規 或減少家長“麻煩”
過去多是孩子從家裏偷了錢出來,前往遊戲廳、卡拉OK等消費場所,進行面對面的消費,但現在隨著互聯網交易的發展,這些問題已頻繁出現在虛擬交易當中。
文化部發佈的《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絡遊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保存用戶註冊信息。網絡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註冊,並綁定與該用戶註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今年7月1日,央行出臺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機構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要求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機制,對客戶進行實名制管理,登記並管理客戶,減少非實名用戶在網上的消費。陳光旭説,相關規定如能得到切實的落實,將會有效減少“熊孩子”父母的麻煩。
“互聯網商家以及支付寶、微信支付這類第三方支付平臺需要履行一定的注意義務,避免今後不必要的糾紛和訴訟。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目前已經能夠根據用戶信息和用戶交易記錄,發現某些消費行為是否存在異常。如果存在異常,會中斷交易,採取措施確認消費行為的真實性。諸如此類的賬戶安全保護措施如果能夠不斷推廣和完善,對預防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賬戶消費的情況將起到積極作用。”陳光旭説。
追訪
“會花錢 能克制” 需從小學起
“對於手裏能夠掌握的財富如何使用,這是一個從小就可以而且應當被訓練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研究員説,孩子亂花錢,偷花家長錢,既是教育問題,也是心理髮育問題。
“‘會花錢,能克制’,這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習得的,是父母的理財方式、生活習慣對孩子産生的潛移默化的影響。不管是不是熊孩子,都討厭在拿到壓歲錢的時候聽到家長那句經典的‘我們幫你收著’,這時候其實恰恰也是家長幫助孩子成長,讓孩子學習如何花錢、如何面對財富的機會。”宗春山説,孩子大腦的成長可以用肌肉來比喻,從他一齣生,肌肉已經在那裏了,但是小嬰兒的肌肉是根本沒法使用的,需要經過後天不斷的發育和鍛鍊,才能在長大之後拿起奶瓶、書本和杠鈴。“大腦的發育也與此類似,人剛出生的時候的大腦被稱作爬行腦,也叫原始腦,負責最原始的需要:吃喝。之後發育的是情緒腦,負責害怕、憤怒、喜悅、興奮、緊張等各種情緒,再發育,才是逐漸成熟的大腦。而控制人的行為、反思、覺察等這些難度較高的,我們稱作‘前額葉’,它會在人出生之後就不斷完善,但是要到什麼時候才徹底發育成熟呢?女性19歲,男性25歲。”
儘管如此,但是父母如果能在很早的時候就對孩子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前額葉”控制的行為、反思等能力也能夠提前發育,並在一個人成長的過程中發揮巨大的作用。
小孩子玩遊戲,成年人買手機買衣服,常出現“控制不住自己”的成癮症狀。明明知道不對,卻怎麼也停不下來。此時其實是頭腦中的“獎賞機制”在發揮作用:遊戲和購物所帶來的愉悅釋放出類似毒品、酒精所帶來的多巴胺,越是沉浸其中越是舒服,無論後面出現什麼結果都可以不去理會,在有足夠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如此這般也無可厚非,只是這樣的刺激需要逐漸強化,這也基本就意味著遊戲中需要的排名必須越來越高,手機必須越來越新款,當然也就意味著錢會越花越多。
本報記者 安然 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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