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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局長講述:1條小線索挖出16個“貪腐小官”

2016-10-11 13:54:14|來源:檢察日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反貪局長講述:1條小線索挖出16個“貪腐小官”

  近年來,辦案線索少已經逐漸成為制約職務犯罪案件辦理的一個重要因素。在這種情況下,充分利用已有線索深挖窩案串案,就成為職務犯罪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並擴大戰果的一個重要手段。2015年下半年,我院反貪局緊緊揪住一條案件線索,經過一年間的緊追不放、持續發力和深入挖掘,成功查辦了涉嫌職務犯罪人員16人的窩案串案,實現了案件線索價值利用的最大化。

  當時,我們接到一封舉報信,舉報某鄉鎮財政所出納劉某違規使用公款在金融機構購買理財産品。我帶領全局幹警對這條線索進行了研究分析,認為具有較強的可查性,向檢察長彙報後,我們對劉某展開了秘密初查。

  經查實,劉某挪用公款數百萬元在金融機構購買理財産品和存入個人賬戶賺取利息。這時,我們並沒有收網。我們分析,劉某剛參加工作不久,怎麼敢多次挪用數百萬元公款?我們隱約感到這背後肯定大有文章。隨後,我們進行了秘密走訪,掌握了財政所所長王某臨近退休,財政管理異常混亂,並且經常對報賬人員吃拿卡要的情況。於是我們跟蹤追擊,一舉查獲了王某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

  報賬人員向財政管理人員行賄,其行賄的財物是從哪兒來的,這裡面也必定還有問題沒有浮出水面。劉某和王某到案後,我們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加大審訊力度,繼續深挖細摳,力求“拔出蘿蔔帶出泥”。

  我們調取了二人任職期間的財政所賬目,重點對經手資金量大、經手資金頻繁的鄉鎮部門負責人和村居負責人進行篩查。又相繼發現了民政辦、經管站等部門負責人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的案件線索,並先後立查貪污、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4人。

  順藤摸瓜,通過審訊和查賬我們發現,該鎮原副鎮長李某與她分管的計生、林業部門也存在職務犯罪的重大嫌疑,我們迅速啟動了對李某等人的初查工作。初查發現,李某有夥同其分管的計生、林業部門人員共同貪污的嫌疑。

  本著深挖窩案原則,考慮到李某在整個案件中處於決策者地位,如果先接觸李某可能給案件的進一步突破造成被動,我們先選取了其分管的兩部門的報賬人員作為突破口。以報賬人員的銀行記錄和賬目支出記錄為依託,我們對報賬人員釋法説理,強調他們並不是犯罪行為的決策者,最終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一舉查獲了李某夥同計生、林業部門等10人貪污、挪用公款的職務犯罪窩案。

  緊緊揪住一條案件線索,經過一整年的連續奮戰,我們深入調查、層層推進、大膽設想、細心求證,深挖窩案串案,一舉將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16人抓獲歸案。

  (宋西文郭樹合;宋西文系山東省平邑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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