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檢方解密手機實名制利弊 吁加強約束遏制電信詐騙

2016-10-11 23:46:31|來源:中新網|編輯:靳松

資料圖

  中新網蘭州10月11日電 (彭維萍)近期,“電信詐騙案”、“手機實名制”頻繁成為熱點新聞。“手機實名制”的現實和長遠意義何在?其對公眾的私人信息是保護還是洩露?是否能真正起到預防詐騙犯罪的目的?11日,蘭州城關區人民檢察院多名辦理詐騙案件的檢察官從辦案和理論兩個方面為公眾解讀上述疑問。

  2015年,工信部出臺手機卡實名制,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電信運營商在通過各類實體行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並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2016年5月,工信部又下發通知,要求各運營商必須在今年底實現用戶手機實名制達95%以上,2017年6月底達到100%,從而被業界解讀為“史上最嚴實名制”。

  “‘手機實名制’的實施能否有效遏制通訊詐騙呢?”城關區檢察院技術科科長李青認為,從安全系數看,“手機實名制”有助於厘清手機市場泥沙俱下的亂象,減低電信詐騙案件發生率,提高偵破率,有效遏制垃圾短信和手機犯罪。

  李青“以案説法”披露,2015年11月,吳先生由於使用非實名註冊的手機號綁定了銀行卡,被他人辦理了實名登記,其手機號綁定的銀行卡被轉走17萬元人民幣。

  該案經警方偵查發現,吳先生的手機號並沒有辦理實名登記,而且用該號碼還綁定了銀行卡以及支付寶、微信等賬號。犯罪分子正是利用這個空當,搶先將吳先生的手機號碼實名登記在自己所控制的名下,然後利用手機號碼與銀行卡的綁定關係,一步步地獲取銀行賬戶更多的信息,最終盜取賬戶內的錢財。

  面對近兩年類似案件不斷增多的現狀,城關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李春城提醒民眾:手機支付能給大家帶來方便,也能帶去安全隱患,“手機實名制”可以保證各使用環節都能辨別用戶身份,讓金融、移動支付能安全開展。因此,大家如有手機號碼未實名登記而又綁定了銀行卡,需儘快到各營業廳辦理實名登記,以保護自己的個人財産安全。

  城關區檢方提供的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該院提起公訴的電信詐騙類案件有80余件,但卻不及公安機關接到的電信詐騙舉報的30%,主要的原因來自於大多數手機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實名的預付費手機,犯罪證據難以收集。對於電信詐騙類案件來説,詐騙分子的來電號碼原本是公安機關進行案件偵破的一個重要線索,正是由於沒有實名登記,導致偵破難度非常大。

  李青表示,“手機實名制”會提高電信詐騙的門檻,但不能從根本上完全遏制電信詐騙。比如:通過境外撥過來的電話、通過境外號碼發送過來的短信,這都是沒有辦法通過實名制來解決的;即便是在境內,偽基站的電信詐騙也是實名制解決不了的。電信詐騙其實是網絡詐騙的一種,不通過電話也能實施犯罪,如:用QQ或者微信聯繫,用網上支付工具轉賬就實現了。所以,要解決電信詐騙,還需要配合對偽基站的治理、對海外詐騙電話的治理,再配合手機實名制,才能起到較好的效果。

  對此,檢方建議民眾對“手機實名制”抱有客觀態度,雖然它在短期內無法立刻杜絕商業詐騙和短信騷擾,但卻可以降低相關執法部門的取證難度,在某種程度上更有利於我們安全、放心地使用手機。

  檢方指出,目前正在推行的“手機實名制”意義深遠,一方面有助於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另一方面,會成為電子商務、網遊、網店、購買火車票等各種實名制的基礎。

  據統計,電信企業的服務投訴中最多的業務就是短信息服務投訴,投訴的主要內容是垃圾短信和服務提供者不規範經營。實行“手機實名制”,旨在遏制違法短信、詐騙短信、色情短信等垃圾短信,規範經營,減少通過手機短信進行違規、違法行為。手機真實身份信息登記,是落實網絡信息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的關鍵,有助於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維護客戶權益,促進電信業務健康發展。

  同時,多地公安部門在發佈詐騙預警時表示,170/171等虛擬運營商號段是通訊詐騙“重災區”,究其原因,正是由於虛擬運營商非實名制登記存在漏洞。相對於傳統運營商而言,虛擬運營商用戶基礎比較薄弱,很難採取停機這樣的強硬態度。

  此外,若想全面落實實名制,虛擬運營商還要投入大量成本,例如:配備身份證識別機器等。成本加大,利潤減少,使其缺乏落實實名制登記制度的積極性。

  “就現階段而言,‘手機實名制’有助於打擊商業詐騙、提高網絡支付安全性、防範短信騷擾等等,對廣大手機用戶來説是安裝了‘安全防火牆’。”蘭州城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程説,對於未來,這把“雙刃劍”能否真正發揮作用,既需要約束用戶和運營商的行為;也需要公安、工商等部門加強網絡監管,加大懲罰力度;更需要及時出臺相關法律,以形成更強大的震懾力和執行力,才能最終還消費者一個清靜、安全、便捷的通訊空間。(完)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