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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書被控騙取公款332萬 受審自稱記不清

2016-10-12 08:58:31|來源:京華時報|編輯:谷士欣

  

  兩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審。京華時報記者趙思衡攝

  原標題:村支書被控騙取公款

  京華時報訊(記者鄭羽佳)房山區原洪寺村黨總支書記姜振國,被控指使村會計史英茹使用假發票和虛假工資表等,分7次騙取公款332萬餘元。昨天上午,姜振國與史英茹因涉嫌貪污罪在市二中院受審。法庭上,姜振國並不認罪,稱好多事記不清了。

  村支書被指虛列“米麵油”款項

  昨天上午9點半,54歲的姜振國被帶進法庭。姜振國是北京本地人,案發前是房山區城關街道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兼任洪寺村黨總支書記。和他同時受審的史英茹,案發前是洪寺村經濟合作社會計主管。

  據檢方指控,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間,姜振國利用職務便利,分別指使史英茹虛列“安置房圍墻工程款”、“西沙河治理工程款”、“道路修復工程款”、“臥虎山工程苗木款及人工費”等報銷科目,使用假發票和虛假工資表,或通過虛列支付“食品款”和“米麵油”款項的手段,分7次先後騙取公款共計332.794萬元。

  昨天在法庭上,姜振國對指控全部否認。姜振國辯稱,他任洪寺村黨總支書記共10年,按照規定,村裏報銷必須有村書記簽字,結算工程的整個流程是先有兩委同意簽字,然後村民代表簽字,再找財務驗票、復核,最後由財務找他簽字。

  姜振國説,他雖然在報銷憑證上簽了字,但當初為何簽字有些已經記不清了,“我對審核票據不太懂,審核沒有那麼仔細”,姜振國表示,洪寺村比較大,每年報銷的票據有2萬至5萬筆,“我簽字實際就是走一個程式”。

  會計聲稱不敢核驗報銷票據

  與姜振國態度完全不同的是,史英茹全部認罪。史英茹稱,她從2006年開始在洪寺村擔任會計主管,按照程式是先要找她審核,然後再找姜振國簽字。但實際上卻相反:工程完工了,要結算時,出納都是先找姜振國簽字,然後才給她,她再對票據進行審核,最終蓋上村監督委員會的章。

  “村裏做什麼工程、結算多少錢、什麼時候結算全是姜振國一個人説了算。”史英茹稱,兩委會的簽字都是後補的,“姜振國拿來報銷的票她根本不敢核驗,每次讓我們財務人員去領出錢,我都得説‘這是領導拿回來的票’”。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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