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考今起報名 這些事項考生需注意!
中新網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 張尼)今天8時起,2017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正式開始。本次國考計劃招錄2.7萬餘人,與上一年度規模持平。
本次國考報考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對報考人員有何限制?如何才能避免報考過熱崗位?對於考生關心的一系列問題,中新網記者一一進行了梳理。
報名24日18時截止 報名節奏需注意
根據早前發佈的國考公告,報考人員可在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10月15日至26日期間,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于10月28日8:00後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需要牢記。
“根據以往情況,報名截止前2天報名人數較多,容易導致網絡擁堵。”華圖教育教學研究院院長喬海波分析稱。他提醒廣大考生抓緊時間報名,同時儘量避開報名高峰時段。
低保人員可減免考務費
根據要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採取網上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于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另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繫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報名確認成功後,報考人員應于11月21日10:00至27日12:00期間,登錄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對報名人員有哪些條件限制?
和以往一樣,本次國考對報考人員的年齡做出了明確限定,即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而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另外,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所謂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
報名有啥技巧?專家:避免扎堆報考過熱崗位
本次國考招錄共有120多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加,計劃招錄2.7萬餘人,與上一年度規模基本持平。雖然近幾年國考最熱崗位的競爭已經整體下降,但“千里挑一”的熱門崗位仍屢見不鮮。
如何避免扎堆報考過熱崗位?對此喬海波表示,職位表中含有多種信息,考生可借助“查看”、“篩選”、“排序”等計算機知識,有選擇地查詢職位要求,了解職位信息,從中圈定適當的範圍,最後選出自己要報考的職位。同時,“四無”職位,盡可能規避,如無政治面貌要求、無專業限制、無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無專業考試。此外,考生應依據自身情況,針對性擇職。
而來自中公教育的統計數據顯示,本次國稅系統招錄人數超過1.7萬人,成為最大招錄戶。2013至2017年五年間,國稅系統招錄人數增加9407人,增幅達到116.5%。
“從這些數據上可以看出,國稅的確堪稱名副其實的‘招錄大戶’,如此‘巨大’的招錄規模,大大提高了考生邁入稅務系統的成功幾率。”中公教育專家表示。
參加“2+X”考試人員需注意考點選擇
本次國考的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確定為2016年11月27日,上午 9:00-11:00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 14:00-17:00為申論。
另外,本次國考部分職位繼續實行“2+X”考試模式,報考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央編譯局、外交部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準考試。
報考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人員,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8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準考試的時間為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為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需要注意的是,報考銀監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特殊專業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報考中央對外聯絡部等部門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