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規定實施4年查處問題近14萬起 處分9萬餘人
原標題:八項規定實施四年查處問題13.9萬起
北京晨報訊(記者 鄒樂)中央紀委官網昨天撰文表示,從2012年底八項規定實施以來,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國已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9622起、處理18740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1913人。
梳理髮現,八項規定實施後至2013年末,全國共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692人。2014年處分23646人,增2倍。2015年處分33966人,較上一年增長44%。2016年1至8月處分26609人,已超過2014年全年總數。文章稱,數據變化的背後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查處力度、越往後執紀越嚴的要求。
從職級來看,受處分人員中,鄉科級幹部84068人,佔總人數的九成多;縣處級幹部6903人,佔8%;地廳級幹部927人,省部級幹部15人。
從違紀問題類型看,違規配備和使用公車問題最為突出,為26172起,佔比19%。其次為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共13826起,佔比10%。大辦婚喪喜慶問題列第三,共12934起,佔比9%。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和違規公款吃喝問題也比較突出,分別為11015起、9978起。
具體到違紀情形,以今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已公佈的13次節點每週通報中曝光的1194起問題為例,出現頻率較高的詞彙主要有:“禮金”405次,“公車”346次,“旅遊”321次,“補貼”264次,“婚宴”136次。文章稱,節假日期間的公款送禮、公款旅遊、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風依然存在,必須一個節點一個節點繼續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