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抵達法院 出席離婚案庭審(組圖)
10月18日下午1時,王寶強乘車抵達北京朝陽法院,眾多等候在法院外的媒體機場將車團團圍住。攝影:沈湜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沈湜):10月18日,藝人王寶強離婚案今日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2016年年8月14日淩晨,藝人王寶強在其個人認證微博上發佈消息,指責其妻子馬蓉與其經紀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8月15日上午,王寶強來到北京市朝陽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在訴狀中,王寶強要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馬蓉依法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産。而馬蓉在16日也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其刪除微博並道歉30天。
在此前的起訴中,王寶強稱,他與馬蓉于2010年2月10日在河北邢臺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但馬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僅與其經紀人宋喆發生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更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産、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致使雙方感情徹底破裂。
王寶強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應准予離婚,且由其直接撫養婚生子女更有利於子女成長。為維護合法權益,故起訴離婚,要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馬蓉依法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産。
據悉,王寶強要求分割的財産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國洛杉磯的一處房産,多家公司股權、出資,一輛寶馬X5轎車、一輛賓利轎車,愛馬仕、LV、香奈兒、GUCCI、PRADA、迪奧、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寶、首飾、名錶、包、服飾等,此外還有存款、股票、理財産品、保險、原創設計品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