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探索完善技術調查官制度 助力知識産權審判質效提升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吳倩):近年來,為加強對專利、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等核心知識産權的司法保護,中國北京、上海、廣州三地分別成立知識産權專門審判機構。這三家知識産權法院在運行中,為完善技術類案件審理相繼設立技術調查室,引入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事實查明工作。來自全國首家知識産權法院——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的數據顯示,引入技術調查官一年來,該院技術類案件結案率同比上升87%,審判質效得到明顯提升。
自2015年10月設立技術調查室以來,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選任的技術調查官已參與250起知識産權案件的技術事實查明工作,參與出庭128件,出具技術審查意見逾百份。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專利代理人毛琎肯定技術調查官對案件審理起到重要作用:“技術調查官參與整個庭審過程,會跟當事人討論技術問題,對於核心技術問題把握比較準確,同時,技術調查官對於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業秘密法的法律標準把握也很準確,能夠抓住技術問題最核心的部分。就我感受而言,技術調查官推行一週年時間,對當事人的案件審理起到了推動作用,在時間、效率上加速案件審理,這個制度值得大力推廣。”
來自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北京)中心的彭曉琦去年起在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進行為期一年的交流,出任醫藥化學領域的技術調查官,參與了50多起案件的技術調查工作。她總結,技術調查官就是要做好合議庭的技術翻譯、技術助手和技術參謀:“首先,把案件涉及的專業技術術語解釋成合議庭能聽得懂的語言。第二,協助合議庭理解案件所涉及的技術內容,是什麼樣的技術方案,所採取的技術手段有哪些,解決了技術中的什麼問題,達到了哪些技術效果。第三,根據我對案情的了解,為合議庭梳理本案的技術焦點問題,並提供調查建議。”
目前,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共選任了39名技術調查官,主要是高校、科研機構、國家專利機關等單位的研究人員,涵蓋光電、通信、醫藥、生化、材料、機械、計算機等審判實踐經常涉及的專業技術方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技術調查官為司法輔助人員,在專業性較強的案件中,法院可以指派技術調查官輔助審判。
知識産權審判領域引入技術調查官,國際上很多國家都有相似制度。在美國,知識産權法官有很多技術助理,幫助解決技術問題;在德國,則有專門的技術法官,與專業法官具有同等表決權。此外,在日本、韓國及我國台灣地區都有技術調查官制度。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技術調查室負責人儀軍表示,中國正在積極探索實踐符合自身國情的技術調查官制度:“我們在制定技術調查官制度,包括其運行、操作模式的一系列工作中,參考了很多域外有益經驗,也讓適合我們國情的舉措得以體現。從三個知識産權法院技術調查室建立情況來看,工作目的方向是一致的,但具體操作模式上略有不同,將來我們希望通過不斷交流,相互借鑒,相互學習,共同促進這一制度建立,讓其更加符合中國國情以及各院審理案件的特點。”
據悉,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和工作規範,力求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技術調查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