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原主任熊躍輝受審 當庭認罪
原標題:環保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原主任在京受審 當庭認罪悔罪
中新網北京10月25日電 (記者 于立霄)現年60歲的環保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原主任、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原司長熊躍輝涉嫌受賄一案2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對於檢方指控其受賄240萬元人民幣的犯罪事實,熊躍輝當庭表示認罪。
公訴機關指控,熊躍輝于2010年至2013年間,利用其擔任環保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主任,負責河南、河北等區域環境執法督查工作的職務便利,接受湖南麓南脫硫脫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楊某、河北敬業鋼鐵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周某、新華聯合冶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人孫某等人的請托,為上述公司在環保工程招投標、環境執法督查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錢款共計240余萬元。
當天上午9時40分許,熊躍輝被法警帶入法庭。站在被告席上的熊躍輝鬢角發白、面容消瘦,沒有往日的氣派。經過庭審,此案的真實面目逐漸被揭開。
熊躍輝稱,他與湖南麓南脫硫脫硝科技公司老闆楊某是湖南老鄉,相識20多年,曾幫助楊解決了不少企業污染排放的技術問題。為了表示感謝,楊向他提供了購買別墅的房款220萬元。
熊躍輝説:“當時我向楊借錢買別墅。由於自己貪圖慾望強烈,別墅出售後的房款並沒有還楊,而是轉入我親屬的賬上”。
針對檢方指控熊躍輝收受河北敬業鋼鐵公司副總經理周某錢財的犯罪事實,熊躍輝稱,周某向他行賄是要環保部門減少對其公司的檢查和處罰。“茶葉和香煙的袋子裏裝了10萬現金,我都收下了。”他説。
熊躍輝還當庭承認,他連續3年春節、分3次收受新華聯合冶金公司老闆孫某給予的紅包共計9萬元。
熊躍輝于2015年12月11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15年12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因案情複雜,此案先後二次延長審查期限,補充偵查一次。
公訴機關在庭審中出示了書證和證人證言,熊躍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認證。在最後陳述時熊躍輝表示認罪、悔罪。他説,由於自己法制觀念淡薄、看重錢財,從一名官員淪為階下囚。他接受法院審判,並請求法官能從輕判處。
法庭沒有當庭判決,將擇日另行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