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 緊盯“關鍵少數”
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幹部;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幹部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十八大以來,中央相繼出臺實施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等規定,逐漸形成了從嚴選拔、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幹部的制度體系。通過嚴肅問責,推動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
江西省興國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李崇星:大家有什麼意見、建議,請暢所欲言,客觀評價。
這是江西省興國縣委組織部會同紀委,對高興鎮老圩村駐村幹部謝磊進行一線考察的現場。這次考察也是興國縣幹部提拔推行“四維考察法”的一部分,目的是為了落實中央《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
江西省興國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李崇星:一線跟蹤工作考察,就是到幹部工作一線去,看現場,聽評價,查作風。強化日常了解,通過建檔跟蹤,綜合研判,檢驗幹部實踐能力,提高幹部考察精確度。
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幹部。十八大以來,中央組織部對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175家中央單位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立項督查2350件,嚴肅查處違反規定程式用人、跑官要官和説情打招呼、買官賣官、造假騙官、“帶病提拔”、突擊提拔等問題,處理和糾正相關人員5853人。
中央黨校教授 謝春濤:幹部隊伍這個關鍵少數,尤其是領導幹部,我們一定要抓牢抓好,一定要選拔好,一定要管理好。用科學的機制把好幹部選出來,一定要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問題。
選出好的班子,更要盯住關鍵的少數,監督一把手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去年9月,中央紀委轉發了河南省委通報,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對連續發生的3名廳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領導職務。市紀委原書記王炳奇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免去職務。
中國社科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研究員 辛向陽:通報以後,想給全社會形成一個警示,領導幹部必須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只要領導一把手落實好了主體責任,那麼我想他的成員班子,所有的副手,也會落實好自己的責任,從關鍵少數開始,一層一層就把責任傳導下去了。
抓住關鍵少數,就是為了發揮領導幹部的示範帶頭作用。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委員會抓起,開展民主生活會、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等一系列活動,以身作則。今年7月,中央出臺了《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明確問責對象的重點是領導幹部等關鍵少數,釋放出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目前,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幹部的制度體系正在逐漸形成。
中央黨校教授 辛鳴:黨員領導幹部是我們全面從嚴治黨裏面的關鍵少數,我們一把手主要負責的同志,又是我們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只要我們把這些關鍵少數給抓住了,我們就自然能發揮上行下效,示範效應,來讓我們整個政黨更加先進,更加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