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 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

2016-10-25 21:09:45|來源:央視網|編輯:杜軍帥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全方位紮緊制度的“籠子”。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制度治黨、依規治黨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措施,先後制定完善了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使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

  全面從嚴治黨 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

  這是天津市投資促進辦公室原正局級巡視員王富強寫的懺悔書,他在懺悔書中寫到:回想自己一步步違紀違法犯罪的過程,我在思想上既沒有築起紀律的防線,也沒有築起法律的底線,如果有機會,我願用自己的教訓喚醒他人對紀律規矩法度的敬畏。

  2016年9月2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轉發了天津市紀委關於王富強嚴重違紀案的通報,並對其在十八大前後的各種違紀問題進行了曝光。

  天津市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金鑫:王富強就是,對黨的紀律方面的規定沒有一個深入的了解,這個腦筋裏始終沒有繃緊這根弦,才使他進一步違紀甚至破法。

  嚴明紀律是中國共産黨的一貫作風。從中國共産黨成立之初,黨章就對黨的性質和宗旨、黨員義務和權力以及黨的紀律等作出了詳細規定。然而一個時期以來,黨的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寬鬆軟的現象,一些黨員幹部也隨之放鬆了紀律意識,與黨紀黨規精神背道而馳。

  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我認為這情況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情況在發生變化,而我們有些制度還是過去的制度,甚至是幾十年前的制度,那顯然它就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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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13日,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副書記、監事長姚中民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在中央紀委的通報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字眼: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一條條的違紀事實具體又清晰。這和十八大之初,一兩句話簡單説明違紀情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研究員辛向陽:那麼對不同政治紀律的處置上,都有不同的處分要求,所以這就表明我們黨從嚴治黨,越來越系統,越來越細密,越來越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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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紮緊制度的籠子,“制度不在多,而在於精,在於務實管用”。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陸續出臺或修訂了黨內法規50多部。其中《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後,理順了巡視工作的領導體制、工作方式,明確了巡視的對象、任務和紀律;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同步實施,一個重在立德,樹立道德高標準,一個重在立規,劃出紀律的紅線;《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的出臺則是為了重點解決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亂擔當的問題,以問責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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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準則,三個條例相輔相成,形成了以黨章為遵循、以責任為導向的“制度群”,對黨員幹部“辦公室內外、八小時內外”的黨紀、政德、家風提出了明確要求。

  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制度那就是把我們的要求變成具體的規矩,具體的紀律,變成科學的制度。那麼我們定出來了,就是告訴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

  正在召開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將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這必將進一步紮緊制度的籠子,使全面從嚴治黨更加制度化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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