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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徵信中心無“黑名單” 只是提供個人信用報告

2016-10-26 04:55:44|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杜軍帥

  央行回應稱,徵信系統對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這意味著,5年保留期是從還清欠款之後才開始算,不能誤以為不良記錄5年後自動消失、欠的錢不必歸還。此外,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沒有“黑名單”。徵信中心只是客觀地收集和展示客戶的信用信息,不對客戶信息做任何評價。至於上了黑名單“無法乘坐飛機、高鐵、入住賓館”等説法,應該是把“失信被執行人”和擁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搞混了。

  事件

  “黑名單”謠言是去年的假消息

  這幾天,有一條名為“中國人民銀行出臺徵信新政”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裏流傳。這條微信稱:“原紀錄週期5年提升為7年,且T+1了,超過一天為逾期!連續逾期三次者拉入黑名單!上了黑名單飛機票、高鐵票、賓館、手機都無法享受!子女無法上重點學校!身份證就有問題了,相當於蓋個章!失信者必定寸步難行!且用且珍惜!”很多人在轉發的時候,説自己曾經有信用卡逾期的情況,擔心自己會被加入“黑名單”。也有網友現身説法稱,自己因為有過一次信用卡還款逾期,找銀行辦房貸時的確困難。

  這樣的説法到底是不是真的?昨天,記者查詢央行官微發現,原來這是一條去年就在網上流傳的假消息。去年6月24日,央行官微已經就此進行了澄清。

  追訪

  不良記錄5年保留期是從還清欠款之日算起

  對“徵信新政”這一假消息,央行逐條進行澄清。首先,個人徵信數據“T+1”,是個人徵信系統的一種信貸信息採集方式,于2011年4月15日就已經上線了。個人徵信系統已經具備支持商業銀行在信貸業務發生變化之日起(即T日)次日(T+1日)報送數據的能力。據統計,目前徵信系統中超過八成以上的個人徵信數據已經實現次日更新。

  關於不良信息記錄的保存年限,回應稱,徵信系統對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這意味著,不良記錄將在客戶還清欠款之日起保存5年,5年後該不良記錄將被刪除。由此可見,個人信用記錄仍然為保留5年,並沒有提升為7年。業內人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我國不良信用記錄保存的5年期限是依據《徵信業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只要法律不修改,期限肯定不變。

  值得注意的是,5年保留期是從還清欠款之後才開始算,不能誤以為不良記錄5年後自動消失,因此欠的錢不必歸還。

  澄清

  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沒有“黑名單”

  “超過一天就算逾期,連續逾期三次者將被‘拉入黑名單’。在黑名單內的人員,將無法乘坐飛機、高鐵、入住賓館,連手機都不能使用。更嚴重的是,黑名單內人員的子女無法上重點學校。”這樣聳人聽聞的傳言更是無稽之談。

  央行有關人士表示,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沒有“黑名單”。徵信中心只是客觀地收集和展示客戶的信用信息,不對客戶信息做任何評價。徵信中心只是提供個人信用報告,供商業銀行審批客戶貸款申請時參考。客戶最終能否得到貸款,取決於商業銀行貸款審批的結果。據了解,各商業銀行對不良信用記錄的影響有不同的標準。逾期累計到一定次數就會拒絕貸款,或是提高貸款利率。但具體標準取決於銀行各自對風險的判斷程度。

  至於“無法乘坐飛機、高鐵、入住賓館”等説法,應該是把“失信被執行人”和擁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搞混了。人民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有明確規定,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限制高消費。如禁止乘坐飛機和列車軟臥等。這是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文明辦、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銀監會、國家工商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總等部門合作建立的聯合懲戒機制。是否被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要諮詢當地人民法院。文/本報記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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