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六中全會: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黨員幹部之作為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一再強調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著力加強黨的建設,以促中國夢的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根本性基礎工作,是全黨的重大任務。我們要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全面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十八屆六中全會的一個重要任務是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有什麼樣的黨內政治生活就意味著有什麼樣的黨,基於共産黨在中國所處的歷史方位與使命,黨內政治生活決定了一個國家的發展方向。因此,必須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從宏觀上塑造“青山綠水”的政治生態,從微觀上要抓住關鍵少數,讓關鍵少數以“三治”來示範全體黨員,從而促進黨內政治生活的規範化。
一、德治為本——加強官德教育,提陞官德修養
吏無德必亂,國無德不興。習總書記説“在歷史長河中,那些帝國的崩潰、王朝的覆滅、執政黨的下臺,無不與其當政者不立德、不修德、不踐德有關,無不與其當權者作風不正、腐敗盛行、喪失人心有關。”作為關鍵少數的領導幹部是建設國家、造福人民的骨幹。他們是治國理政的骨幹力量,其道德操守和官德修養的好壞是社會風氣的風向標,關乎社會公平正義,關乎國家的興衰存亡。官德淳則民風正,關鍵少數的一言一行對社會具有重要導向作用。風成于上,俗形成于下,領導幹部的生活作風和生活情趣,不僅僅關係著本人的品行和形象,也關係到我們黨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對社會風氣的形成、對大眾生活情趣的培養,具有“上行下效”的示範功能。一名領導幹部的蛻化變質往往是從生活作風不檢點、生活情趣不健康開始的。如果領導幹部生活作風不檢點、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開了缺口,出現了滑坡,那就很難做到清正廉潔,很難對社會風氣起到正面引導和促進作用。基於此,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習總書記十八大前後關於黨員幹部修養的重要論述,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應該“修明道之德,鑒定理想信仰;修感念之德,常懷為民之心;修為官之德,敢於擔當重任;修律己之德,嚴格約束自我。”在生活中“要慎言慎行,加強修養,堅持行為和人生觀、價值觀的一致,用良好的品行樹立良好的形象,做一名德才兼備的幹部,為實現中國夢貢獻應有的力量。”
二、法治為基——強化法治思維,增強法治意識
“關鍵少數”應培育法治思維,以引導全民尊法守法。法治思維對於構建法治國家而言,它是靈魂,是軟體中的核心要素;對於廣大民眾而言,有利於守法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對於執法者而言,有利於依法行政,減少徇私枉法;對於司法者而言,有利於公正司法,增強司法權威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抓住關鍵少數就應該注重培育其法治思維,以此引導全民尊法守法。培育法治思維就應該:(1)完善制度,為法治思維提供制度基礎。(2)關鍵少數帶頭知法守法尊法,為法治思維的培育提供法律基礎。(3)關鍵少數的領導幹部應該樹立平等、公正、人權觀念,為法治思維提供觀念基礎。
關鍵少數應形成法治方式——以依法執政促進法治的實現。“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要建設人人尊崇法律、全社會崇尚法治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為“關鍵少數”的各級領導幹部的作用非常關鍵。作為關鍵少數的領導幹部提高運用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運用法治方式是發揮關鍵少數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也是關鍵少數轉變傳統執政思維定勢的需要,也是踐行法治和依法執政的需要。
法治方式的核心要義就是要依法規範和約束公權力。依法規範和約束公權力是對法治核心內容的深化發展,是對人的主觀絕先行進行彌補。依法規範和約束公權力基礎是要嚴守公權的邊界,對於關鍵少數而言,就是必須守住法律底線、道德底線和政治底線,在用權過程中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
關鍵少數應該帶頭尊法守法用法,以此促進法治方式的形成。在尊法上,關鍵少數要更加堅定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在學法上,關鍵少數要更加全面深入掌握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在守法上,關鍵少數要充分認識自己守法的重要意義,這個群體的守法將會為“依法治國”提供原動力,所以關鍵少數要更加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維護法治秩序。
三、政治為綱——嚴守政治紀律,守住政治規矩
對於關鍵少數而言,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在政治方面,意味著我們需要從三大方面努力:
第一,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切記“有權不可任性”,不要逾越權力的紅線。正確的權力觀意味著:(1)權為民所賦;(2)權為民所用,也就是説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既是領導幹部權力行使的出發點,也是權力行使的歸宿;(3)用權要有底線,這個底線就是指法律底線、道德底線和政治底線,具體而言就是要依法用權,樹立法治意識,尊重憲法法律權威,培養法治思維,形成法治方式,深刻認識到法大於權;用權要講政治,要堅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用權要講官德,真正落實三嚴三實;(4)用權有禁忌,具體而言是:用權禁為財、用權禁為私、用權禁為做大官而為做大事;(5)用權受監督應該是常態。
正確的權力觀意味著我們“關鍵少數”的黨員領導幹部在實踐中要正確認識手中的權力、慎用權力,決不能讓權力異化,絕不能把權力當作以權謀私、巧取豪奪、中飽私囊的工具,更不能搞權錢交易、錢權交易、權色交易、錢色交易,不能將權力淩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要時刻牢記“權力”是用來為民謀福利的,這就意味著“關鍵少數”在工作中應該摒棄“濫用公權、公權私用、有權不作為”的用權誤區。
第二,嚴守政治紀律,守住政治生命線。政治紀律對於一個政黨來説是生存發展的生命線。2015年10月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開列了“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列出了黨員幹部及組織不能碰觸的生命線。基於此條例,我們可以把廣義的政治紀律歸納為六大類:(1)狹義政治紀律;(2)組織紀律;(3)廉潔紀律;(4)群眾紀律;(5)工作紀律;(6)生活紀律。這些紀律都是我們黨員應該嚴格遵守的,唯有每一個黨員幹部守住政治紀律,才能夠確保我們的黨組織守住生命線。
第三,守住政治規矩的底線。嚴守政治規矩是維護我們黨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我們中國共産黨的規矩歸納起來主要包括四個方面:黨章是總規矩;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政治紀律更是全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國家法律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規矩;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遵守政治規矩就是要樹立政治意識、團結意識、程式意識、組織意識和原則意識,就是要做到習總書記強調的“五個必須”:(1)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政治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2)必須維護黨的團結,絕不允許在黨內培植私人勢力;(3)必須遵循組織程式;(4)必須服從組織決定;(5)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綜上所述,在響應黨中央“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號召中,作為“關鍵少數”的黨員幹部應該僅僅圍繞德治、法治、政治三個方面嚴格要求自己,要加強自身的官德教育,提升自己官德修養,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依法從政,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唯有如此,才能帶動更多黨員實現政治生活的規範化,促進政治生態的“山清水秀”“惠風和暢”,才能促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本文作者:李曉,中央黨校2014級博士研究生;史馨,廈門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