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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倣真槍案逆轉:被告失去自由1461天獲賠43萬

2016-10-31 04:44:21|來源:北京晨報|編輯:韓基韜

  原標題:販賣倣真槍案大逆轉

  王國其入獄四年終獲無罪 失去自由1461天獲賠43萬

  一德路位於廣州的越秀區,東起海珠廣場,西至人民南路,是廣州最早、規模最大也是最著名的玩具批發市場。時隔多年,王國其再次回到出事的地方。也就是在這裡,當時賣倣真槍的他被逮捕。隨後被以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的罪名判刑。此後的日子裏,他坐了4年牢。從一審被判10年,再審判改判4年,到撤銷一審、二審、再審判決,再到發回重審的多番煎熬。前後經歷了7年,王國其終於盼來了檢察院撤訴,並在今年10月17日獲得43萬元國家賠償。

  南下廣州

  今年41歲的王國其,出生於河北邯鄲魏縣的一個普通農村家庭。

  2008年的秋天,35歲的王國其變賣了家裏的豬和糧食,換得4899元錢,踏上南下開往廣州的火車,投奔姐姐王書愛。王國其的不少老鄉在一德路開店賣玩具,他也加入其中。直到2009年9月,在別人介紹下,他開始了“賣槍”的生涯。

  這些“槍”,貴的有200元到300元一支,便宜的30元錢一支。一般賣一支槍能掙20元到30元,遇上不還價的一支能掙到50元。

  “賣槍”被捕

  2009年10月19日發生的事情,徹底改變了王國其的一切。

  王國其剛剛做完一單生意,有個外地的老闆在他這兒買了8把玩具槍,付了全款後讓他直接寄到外地。

  王國其將玩具打包送給物流後,剛回到店裏就接到物流打來的電話:“貨有點問題,你來一下。”

  以為是包裝或地址出了問題的王國其,剛到物流辦公室,就被警察以涉嫌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帶走了。警方共在王國其那兒收繳20支玩具槍。讓他意外的是,他擺攤販賣的20支玩具槍中,有18支被鑒定為非制式槍支,也就是説是真槍。

  2010年5月,越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國其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名成立,判處10年有期徒刑。

  經過家人與律師的不斷申訴,2012年8月,廣州市中院啟動了案件的再審程式。

  8個月後,刑期從原來的10年改成了4年。2013年10月,王國其坐滿了廣州市中院再審判決的4年刑期,但由於該判決一直沒有核準生效,王國其以中止執行、取保候審的名義跨出韶關監獄的大門。2014年6月,廣東省高院突然宣佈:撤銷一審、二審、再審的判決,發回原一審法院越秀法院重審。

  判定無罪

  2014年11月26日,越秀區法院對王國其案重審進行宣判。

  “在訴訟過程中,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以本案證據發生變化為由,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要求,撤回對被告人王國其的起訴……本院裁定如下:准許檢察院撤回對被告人王國其的起訴”。王國其在法院裁定後判決的第九天提交了上訴狀。2016年1月25日,越秀檢察院發出不起訴決定書,認定王國其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

  2016年2月,王國其向廣州市中院提出了國家賠償申請,要求支付32萬元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3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67萬元。最終,因為王國其被限制人身自由共1461天,獲賠償金35.4萬元。廣州中院還酌情支付王國其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也就是説王國其共獲得賠償金43萬餘元。

  據《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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