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四次高票當選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
作者:羅艷華(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
人權理事會是聯合國系統中由47個成員國組成的政府間機構,負責在全球範圍內加強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工作。美國紐約當地時間2016年10月28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舉行了理事會成員國選舉,中國以180票獲得連任。這是中國第四次以高票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
2006年3月15日,第60屆聯合國大會經過表決,在絕大多數國家贊成的情況下通過了一項決議,決定設立人權理事會,取代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下屬的人權委員會。中國在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磋商和最後表決過程中均發揮了積極作用,此間中國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主張也得到了絕大多數國家的認同。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立後,中國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006年5月9日,第60屆聯大選舉人權理事會首屆成員時,中國以146票成功當選,任期自2006年至2009年。2009年5月12日,在第63屆聯大改選18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時,中國又以167票成功連任,任期自2009年至2012年。
根據相關規定,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3年,最多可連任一次。這意味著中國在連任兩屆後不得立即再選。2013年11月12日,第68屆聯大在美國紐約當地時間舉行全體會議,投票改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中國在此次選舉中以176票再次當選,任期自2014年至2016年。今年的10月28日,中國再次參加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的選舉,第四次以高票當選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四次當選的票數從146票、167票、176票,到今年的180票,得票可謂是屢創新高。中國此次獲得的180票在亞太組候選國家中得票最高,也是全場第二高票。
中國四次高票當選背後還是説明很多問題的。在2005年醞釀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過程中,按照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的建議,人權理事會成員由大會三分之二多數直接選舉産生。但2006年3月15日表決通過的設立人權理事會的決議是一個妥協的産物,規定人權理事會成員由聯大直接投票産生,須得到半數以上聯大成員國的支持。這實際上降低了國家當選為人權理事會成員的難度。但中國四次當選的票數都大大超過了聯大三分之二的多數。這説明中國得到了國際社會絕大多數國家的支持,實際上反映了國際社會對中國的高度認可。同時這也是國際社會對中國之前三次擔任人權理事會成員期間履職表現的讚許。作為人權理事會成員國,中國認真履行職責,以積極的態度參加理事會的各項活動,很好地發揮了一個理事會成員國應該發揮的作用。此外,這也是國際社會對中國保護人權實踐的肯定。按照相關規定,在選舉理事會成員時,聯大應考慮候選國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所作的貢獻。所以中國此次再次高票當選也證明了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人權主張和中國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所作貢獻的充分肯定。同時,這也是中國繼續參與國際人權事務,為國際人權事業貢獻中國智慧的新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