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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釋疑"民辦學校學費十多萬也是非營利"

2016-11-02 16:47:23|來源:成都商報|編輯:趙妍

  

  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謝煥忠

  成都商報11月2日消息,“不營利不代表不收費,也不代表就是低收費,區分營利性民辦學校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關鍵看學校創辦者有沒有參與分紅。”昨日,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謝煥忠也列席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於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分組審議。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謝煥忠介紹,在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正式通過後,針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實施監管細則也將會印發出臺。

  全國1萬所民辦小學初中 營利性的學校佔不到10%

  謝煥忠表示,目前草案明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準入領域,就是不得設立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其他階段允許舉辦營利性學校。這主要是考慮和尊重我國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實際情況,也充分借鑒了其他國家的經驗。從國際上看,大多數國家在基礎教育階段不允許舉辦營利性學校。高等教育階段,舉辦營利性學校,也是以職業教育為準,但對舉辦營利性培訓機構並沒有太多限制。這一條的規定,主要是因為義務教育階段具有特殊性,要體現國家的責任,公民的義務。而公眾對於義務教育免費有極高認同度。

  謝煥忠還提到,目前按照2015年度的統計,我國16.3萬所民辦學校中,大約有1萬所民辦小學和初中,即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佔到民辦學校的6%左右,這個數量相對較少。在這1萬所民辦小學和初中裏,絕大多數都是非營利性的學校,提出營利要求和回報的學校不到10%,約為1000所。這個數量並不大,這些學校之後都可以選擇轉為非營利性質。即使這些學校有的要退出,公立學校接管學生也沒問題。

  “要對社會公平,那對於民辦學校有針對性的支持,如果不分營利和非營利性質,國家的財政支持就無法進入。”

  營利性學校區分

  關鍵看創辦者是否分紅

  謝煥忠還提到,目前社會上有人認為高價學校或者貴族學校等同營利性學校,這種認識並不準確。收費高不一定就是營利性。收費比較高的學校,會高薪聘請很好的老師,學費收得高,但是支出也會很高。這些學校的開支和耗費都比較大。“非營利性不等於不收費或者低收費。”

  謝煥忠表示,區分營利性民辦學校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關鍵,是看學校創辦者是否分紅,分紅就是營利,不分紅把經費用於教育發展就是非營利。目前,針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實施監管細則等配套文件已經起草,會明確規定財務制度、信息公開等方面的要求。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正式通過之後,相應的配套文件就會印發。

  辦學者説

  民辦學校學費十多萬也是非營利

  營利性學校與非營利性學校界定的標準是什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因此所有的民辦學校,辦學種類均為非營利性。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尋訪到一所一年學費為十多萬的國際民辦學校,試圖解讀為何高學費不能代表學校的性質為營利性。

  成都愛思瑟國際學校中方校長蔣益表示:愛思瑟是一所非營利性民辦國際學校,每年的學費與成都片區內大多數國際學校持平,都是十多萬。高收費的背後是高成本,小班化教學的教學成本,孩子們每年兩次的遊學等項目均是涵蓋在學費之內的。

  蔣益介紹,真正界定是否營利性的標準是校方辦學結余的用途。要看投資者是否從投資行為中獲得回報,有回報會被認定為營利性,不獲得回報會被認定為非營利性。

  (原標題:民辦學校學費十多萬也是非營利?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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