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特點讀懂《準則》《條例》
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
新華社記者羅宇凡、李亞紅
新時代有新任務,新形勢有新要求。2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正式發佈。綜觀《準則》和《條例》,有五個方面鮮明特點。把握這些特點,有助於深入領會六中全會精神,有助於把《準則》和《條例》更好地貫徹執行到位。
特點一:以黨章為根本依據
《準則》在序言部分就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條例》第一條就明確“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制定本條例”無論是《準則》還是《條例》,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以黨章為根本依據。
【解讀】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是規範和制約全黨行為的總章程。準則在黨內法規體系中的位階僅次於黨章,是對全黨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的基本規定。條例次之,是對黨的某一領域重要關係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規定。
《準則》和《條例》突出尊崇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著力把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的要求具體化,把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出臺的重要文件和黨內法規中關於黨內政治生活、黨內監督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系統化,推動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特點二:堅持問題導向
《準則》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對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中出現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體現了強烈的問題導向和危機意識。《條例》立足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
【解讀】文件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立規明矩。不回避矛盾和問題,是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
兩個文件聚焦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著力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推動解決黨內政治生活庸俗化、隨意化、平淡化和黨內監督制度不健全、覆蓋不到位、責任不明晰、執行不力等問題。
特點三:繼承和創新有機統一
新形勢下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既要繼承和發揚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基本規範,又要結合新的形勢和任務與時俱進,推動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解讀】兩個文件既深入總結了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繼承和發揚了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度規定和優良傳統,又全面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進行了集納,並深入分析新形勢下黨的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針對當前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了明確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順應了新形勢新任務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要求。
特別是《準則》重申了1980年準則的主要原則和規定。新老準則相互聯繫、一脈相承,都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內政治生活必須遵循的。
特點四:體現約束與激勵相結合
“不準”“不能”“禁止”……《準則》和《條例》中,對黨員幹部的行為規範劃定了“底線”“紅線”,尺度更嚴、標準更高。這是約束也是激勵,約束與激勵辯證統一。
【解讀】《準則》規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説假話,這對於那些堅持原則、敢講真話的黨員幹部來説,就是保護和鼓勵;《準則》中既提出對黨員幹部要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又明確要求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
這些舉措為充分調動黨內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努力在全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特點五:抓住“關鍵少數”突出高級幹部
《準則》在序言部分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準則》最後還提出要制定高級幹部貫徹落實本準則的實施意見。《條例》也對中央層面提出了專門要求,還專門就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
【解讀】加強黨的建設必須抓好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而抓好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關鍵。只有把這部分人抓好了,才能夠在全黨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辦了。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要始終盯住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批評、糾正、處理。不掩蓋問題、護短遮醜,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更要清醒認識自己崗位的特殊重要性,樹立和增強自律意識、標杆意識、表率意識,以對黨的絕對忠誠以上率下、以身作則,帶頭營造良好的黨內政治生態。
(原標題:五大特點讀懂《準則》《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