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合成"艷照"索要封口費 敲詐50余名官員
兩名男子王某和李某從網上搜索政府官員頭像合成“艷照”,通過郵寄方式對全國各地50余名國家幹部進行敲詐勒索。10月27日,王某和李某分別被港口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今年4月,防城港市一名領導收到一封快遞,寄信人自稱是一名私家偵探,已經掌握該領導作風腐敗的證據,並附有一張領導的“艷照”,以此要挾領導在規定期限內將12萬元打進指定銀行賬戶,否則就把不雅照公佈到網上。該領導收到快遞後選擇了報警。
今年5月,嫌疑人王某、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警方從兩人通訊設備中發現大量領導幹部的個人頭像及後期合成的不雅照等信息。
經調查,王某和李某是湖南籍人,於今年3月底開始謀劃利用信件以曝光醜事的方式敲詐勒索他人錢財。兩人先是在網上搜索領導幹部的個人資料,再過後期處理合成不雅照片,根據受害人職務大小編寫恐嚇勒索信件,索要5至12萬元不等的“封口費”。據了解,王某和李某共向全國各地50余名官員郵寄了恐 嚇勒索信件,主要對象為各地人大主任、副主任、調研員等官員。其中一名被害人胡某在收到恐嚇信後,因害怕名譽受損,於今年4月將2萬元匯到王某指定賬戶。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要挾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在共同犯罪中,王 某從網上搜索官員信息,合成艷照並製作恐嚇信,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某聽從王某指揮,陪同王某一起寄出恐嚇信,是從犯。綜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兩人 當庭表示認罪不上訴。
(原標題:兩男子合成“艷照”敲詐50余名官員 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