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抓什麼④:治吏從嚴,讓“劣幣”沒有市場
黨中央反復強調,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幹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管好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黨規黨紀猶如“緊箍咒”,反腐敗則好比“殺威棒”,然而光靠這兩樣硬約束還不夠。把好選人用人的“入口關”,上好日常監督的“必修課”,同樣至關重要。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幹部隊伍源清流潔,是黨內政治生活風清弊絕、從政環境天朗氣清的重要前提。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選什麼人就是風向標,就有什麼樣的幹部作風,乃至就有什麼樣的黨風。選人用人導向正確則群賢畢至,選人用人導向不正則源濁流濁。蘇榮在江西大肆賣官鬻爵,於是許多幹部整天琢磨蘇榮喜歡什麼;聶春玉在呂梁任人唯親、任人唯“錢”,呂梁因此成為山西“塌方式腐敗”的典型縮影。由此不難理解,為什麼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
六中全會公報要求,黨的各級組織要自覺防範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偏向,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新形勢下堅持從嚴治吏,首先就是要抓好選人用人這個導向,以用人環境的風清氣正促進政治生態的山清水秀。以現實觀之,“不跑不送,原地不動”的潛規則在一些地方仍暗流涌動,“能力不如關係”的關係學依然為一些人深信不疑,庸者為官不為、能者出頭無日的“機關病”讓一些年輕幹部失去鬥志,這些問題都能從選人用人上查出病根。只有著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優化選人用人環境,堅決糾正“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才能讓黨內政治生態正能量充沛,為改革者、實干家加油鼓勁。
“事之至難,莫如知人;事之至大,亦莫如知人。”選人用人實現組織放心、群眾滿意、幹部服氣並不容易。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重點是堅持標準、從嚴把關。標準不清,就會出現諸如唯票、唯分、唯地區生産總值、唯年齡之類的取人偏向。把關不嚴,就難免滋生任人唯親、封官許願、跑風漏氣、打招呼遞條子等風紀問題。各級黨組織應把好幹部標準、公道正派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嚴格按政策、原則、制度辦事,真正讓忠誠乾淨擔當、為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得到褒獎和重用,讓陽奉陰違、阿諛奉迎、弄虛作假、不幹實事、會跑會要的幹部沒市場、受懲戒。
列寧有句名言:“把希望寄託於人的優秀品質上,這在政治上是不嚴肅的。”好幹部是培養選拔出來的,也是從嚴管理監督出來的。過去,一些地方在幹部工作上重選拔任用、輕管理監督,許多幹部雖有“小毛病”卻沒人管沒人問,以至於問題積小為大,錯誤變得不可挽回,結果一齣問題就是大婁子、一齣案子就是大案子。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對強化新形勢下的黨內監督作出頂層設計,為加強和規範黨內監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級黨組織應以條例為指南切實加強黨內監督,對幹部經常性地展開“體檢”,發現問題及時“咬耳朵”“扯袖子”,將違紀違法的從政風險降到最小。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是從嚴治吏、建設廉潔政治的治本之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問責條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相繼修訂完善和制定施行。這意味著,從嚴選拔、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幹部的制度體系基本成型。全面從嚴治黨下一步的工作,就要抓好從嚴管理監督幹部各項制度的落實執行,把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建設良好政治生態,“人人是環境,個個是生態”。領導幹部應有從我做起的擔當自覺,黨組織應儘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堅持治吏從嚴,抓好選人用人和管理監督,我們就一定能以全面從嚴治黨之成效,推動事業發展取得新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