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一所屬特區鬧獨立 欲公投“獨立成州”
據新華社電 美國首都華盛頓所屬哥倫比亞特區定於8日進行“獨立成州”公投,欲成為美國的第51個州。
援引“無代表,不納稅”的口號,主張讓哥倫比亞特區“獨立成州”的支持者説,只有成為“州”才能結束首都居民“二等公民”的身份、在國會參眾兩院擁有自己的選舉代表。然而,反對者看來,哥倫比亞特區進行公投的做法只會“徒勞無功”。
“追求權利”
作為美國首都,哥倫比亞特區在行政上由聯邦政府直轄,不屬於任何一個州。按路透社的説法,華盛頓目前擁有約67.2萬人口,總面積約176平方公里。雖然繳納聯邦稅,但其市民在聯邦眾議院僅有一名沒有選舉權的議員,在聯邦參議院沒有任何代表議員。
“只有通過獨立成州,我們才能享有與美國50個州民眾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哥倫比亞特區議會主席菲爾·門德爾松説。
按照設想,如果獲得“獨立”,這個“新州”的管轄範圍將囊括除白宮和美國國會大廈等聯邦政府核心地帶外的整個哥倫比亞特區。
此次公投內容涉及“是否同意獨立成州”、“是否贊成擬議的州憲法”和“新州邊界範圍”等方面,投票者只需選擇“是”或“否”。
“獨立成州”的提議在哥倫比亞特區議會得到一致通過。《華盛頓郵報》去年11月的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受訪特區市民中,67%的人支持“獨立成州”。
“如果你不屬於一個州的成員,那麼美國憲法中很大部分的內容將不適用於你,”支持特區“獨立成州”的市民安·洛伊考説。
“徒勞無功”
儘管這是哥倫比亞特區首次進行類似公投,但這並非這一地區第一次試圖獨立成州。上世紀80年代,華盛頓曾遞交一份獨立成州的請願書,但美國國會對此置之不理;1993年,國會眾議院拒絕了華盛頓要求“獨立”的一項提案。
據法新社評述,如果此番公投獲得通過,將對新一任美國總統帶來不小的壓力。不過,這些贊成票也只能反映公眾想法,難以産生任何拘束力和法律效力。
一些專家質疑,哥倫比亞特區進行“獨立成州”公投的做法只會“徒勞無功”。
首先,由於華盛頓民主黨派人士佔多數,如果獨立成州,將增加國會中的民主黨議員數量。因此,即便公投通過,也會遭到國會中共和黨議員的強烈反對。
其次,除了面臨政黨方面的阻礙,特區獨立一事還會受到憲法層面的限制。美國老牌智庫凱托學會憲法學家羅歇·皮隆説,要使特區獨立成州,國會需要提出憲法修正案,只有以三分之二多數表決結果才能獲得通過。況且,即使這項修正案在國會參、眾兩院贏得多數贊成表決,也並不意味著其最終通過。修正案還需在美國50個州的立法機關中,獲得至少四分之三的贊成。
(原標題:華盛頓所屬特區欲公投鬧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