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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摔跪”市民,道歉並不夠

2016-11-08 11:03:01|來源:京華時報|編輯:王瑞芳

  近日,深圳開展“隨手拍”舉報路面違章行動。孰料,11月4日,李先生拍警車違章橫穿三條車道後,交警卻將他摔跪在馬路中間。11月6日,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民警李某已被停職接受調查,並向李先生誠懇致歉。

  開展“隨手拍”行動,目的就是要發動市民,通過人海戰術來舉報和糾正路面違章行為,從而營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這也意味著,人人都是監督者,人人也都可能是被監督者,法律面前,誰都不該享有法外特權。然而很顯然,民警李某似乎認為自己是例外,違法變道之後,非但不及時改正錯誤,反而將拍照的市民兩次摔跪在地,反應之過激,下手之兇狠,令人瞠目結舌。

  “摔跪”兩個字,十分值得細究。僅從字面來理解就可以看出,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動作,而是警察在擒拿不法分子時才可能使用的招數。一來可以更好地控制對方,二來也帶有一定的羞辱意味。民警把這樣的招數用在一個公民身上,且還是自己有錯在先的情況下,難免給人一種錯愕感。

  在人流車流密集的鬧市區,身著制服的民警向市民粗暴相向,無意避諱公眾的目光以及由此帶來的惡劣影響,這無論對當事民警還是當地交警隊伍來説,都是一筆“賠本買賣”。因為,説到底,這雖然只是個體行為,卻很容易對整個警察群體構成污名化。

  普通民眾沒有能力識別哪個是好警察哪個是壞警察,哪個好惹哪個不好惹,這一身制服本身就是權力的象徵。更何況,監督警察的風險這麼大,誰又敢輕易“試錯”呢?被摔跪的是市民,但同時矮下去的是警察形象和權力公信力。

  從知法犯法,到最後兩次“摔跪”拍攝現場照片的市民,涉事警察李某看上去就像個典型的“路怒族”,但與普通的“路怒族”所不同的是,警察“摔跪”市民,沒有人敢上前制止和勸架,因而破壞力更大。是惱羞成怒,無法控制情緒?更合理的解釋,恐怕還是權力習慣使然。另一種可能是,李某開“霸王車”應該不是第一次了,甚至在某種意義上,這種現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以至於李某認為自己在同事面前丟了面子,所以才怒不可遏。

  目前,涉事民警李某已被停職檢查,但一個細節還是讓人無法釋懷。官方通報稱,拍照市民“先後下車、站在機動車道中間使用手機拍攝警車變道壓線,但多次勸告無效,遂將二人強制帶離至路邊併發生爭執”,“摔跪”市民成了雙方爭執,這就有點模糊事實真相了。眼下,輿論對此事關注很高,除了涉事民警應該給李先生道歉之外,警察部門更應該對事件深入調查,通過具體的案例和嚴肅處理,來切實提升隊伍的執法素養,促進每一個執法者都能文明、規範執法。(此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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