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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四千人傳銷大案宣判:30人獲刑涉案金額4千萬

2016-11-08 10:57:59|來源:華聲在線|編輯:范琪妍

  四千人傳銷大案宣判,30人獲刑

  拉人頭推銷産品,“威淩積客商城”騙了4000余萬元

  華聲在線11月8日訊 靠著拉人頭分紅,網上商城兌現,兩年時間,發展會員近4000人,層級49級,涉案金額達4000余萬元。近日,邵陽新邵縣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備受關注的何華等30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

  新邵縣人何華幾年前回到家鄉,以中國威淩科技控股公司的名義做生意。他低價購進引擎修復保護劑、無水冷卻液等汽車養護産品和凈水器,再高價賣出。

  淘到第一桶金後,他拉來幾名同夥,制訂了“規範”的會員制度,建立了網站管理,其中一個影響較大的名為積客商城,專門用於登記新老會員的層級、上下線關係、銷售業績、獲利等情況。

  為誘惑更多的人員加入,2014年1月,何華授意他人在邵陽市成立威淩專賣店,大力推廣公司産品。同時,他託人在北京註冊成立北京威淩公司,專門負責與浙江某公司聯繫進購汽車養護産品事宜。同年10月,邵陽威淩公司在新邵縣成立。

  威淩公司對外宣稱,所有入會者必須經過公司的老會員介紹,並購買公司幾千到幾萬元不同等級的汽車養護産品,才能成為相應的一星至五星會員,星級不同對應的權限、獲利等情況也不同。威淩公司規定自己發展的下線、下線發展的下線都屬於自己的下線,均由自己管理,層級和下線越多,上線會員獲利則越多。

  2015年1月,何華未經相關部門許可,以發行不可能上市的公司期權證為餌,誘騙更多的人員加入威淩公司和購買期權證,至今仍有很多會員交錢後沒有拿到期權證。

  至案發時止,參與傳銷活動人員達3900余人、層級49級、涉案金額達4000余萬元。

  2015年5月20日,該團夥在新邵被警方一網打盡,現場查獲組織參與傳銷人員104人。

  近日,新邵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何華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其餘29名被告人均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至三十萬元,對所有被告人尚未追繳到位的非法所得繼續追繳。

  (原標題:新邵四千人傳銷大案宣判 30人獲刑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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