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小區“買路錢”是不合理城市規劃的代價

2016-11-08 08:31:22|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王瑞芳

  據廣西電視臺新聞頻道報道,最近有不少南寧市民反映,通過南寧市尚城街區小區的道路要交“過路費”。該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小區在沒有收費之前,每天差不多有 5000輛次車輛從這兒經過。現在收費以後少了一點,大概每天有1000輛次車輛經過。

  “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錢。”當然,同樣是收“買路錢”,剪徑劫財的強盜和設卡收費的小區,有著本質不同。古時沒有《物權法》,強盜隨隨便便扯根繩子就收費。小區收費則大不一樣了。《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也就是説,小區業主對小區內部道路有充分的自主決定權。

  小區收“買路錢”,首先值得關注的有兩個方面:一是小區業主是否授權物業公司這麼做,二是物價部門是否審核批准了收費標準。前者涉及業主權力,後者則關係到收費的合法性。

  有些車主寧願掏“買路錢”也不想繞道,因為外面的道路太難走。這樣的小區內部道路,其實承載了一定公共職能。就全國範圍看,外部車輛借道小區的現象比比皆是,有些出行攻略還把借道小區當作“獨家秘笈”。外來車輛圖快,小區業主則不想被人打擾,矛盾和衝突由此産生。值得反思的是,如果城市公共道路足夠暢通,衝突本不該發生。

  被外來車輛“借道”的小區往往佔地規模很大,繞道費時間。推廣街區制,實施“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佈局理念,不僅有助於盤活道路資源,而且有助於擺脫“大馬路依賴症”,走出大拆大建的誤區。

  在推廣“窄馬路、密路網”的過程中,不少“巨無霸”小區就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從這種角度看,解決小區收“買路錢”,不僅需要考慮如何保障公民權利的問題,還要考慮如何完善公共服務、推動城市規劃理念創新的問題。(趙志疆)

標簽: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