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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撞童棄童案開庭!車主不承認扔孩子:避免二次傷害

2016-11-08 11:22:04|來源:齊魯晚報|編輯:范琪妍

  家研恢復良好但反應遲緩暫時還不能上學。(家屬供圖)

  11月7日上午,備受關注的濟南“3·18撞童棄童案”在歷城法院首次開庭,將受傷男童楊家研抱離現場丟棄在綠化帶的車主張某偉到庭受審,並當庭認罪。

  距離3月18日案發已經過去7個多月的時間,讓家人感到欣慰的是經過醫院40多天的治療,家研恢復了意識,但孩子至今反應遲緩,説話比常人慢半拍,走路也搖搖晃晃。何時能完全康復仍是未知數。

  把孩子丟在綠化帶 車主指揮分頭逃逸

  11月7日上午10點,在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張某偉腳戴鐐銬坐在被告席上,整個人比今年三月瘦了一圈,低著頭一動不動,等待著法庭的審判。在他背後,家研的20多名親人冒雨趕到現場,一雙雙眼睛盯著張某偉。

  今年的3月18日晚上10點50分左右,現年7歲的楊家研跟隨奶奶從自家手機修配店回家,在走到工業北路曹家館路口從南向北過馬路時,被一輛黑色凱迪拉克轎車撞出五六米遠,身受重傷。事發時,車主張某偉就坐在副駕駛座位上,駕駛車輛的是山東協和學院的在校大學生安某。此外,后座上還坐著張某偉的同鄉張某勝和常某以及常某的兒子。

  讓人髮指的是,車上四名成年人在事發後均下車查看,家研奶奶董連美因為沒帶手機還曾不住央求4人報警求救,但4個人在張某偉的指揮下分頭逃逸,常某拉著安某上了車駛離,張某勝快跑逃離現場,張某偉更是抱起了倒在地上的家研,將他放到了馬路對面的綠化帶裏,然後也逃離了現場。

  等董連美找到家人將家研送到醫院,距離事發至少已經過去了半個多小時,家研心臟驟停了幾分鐘,瞳孔放大陷入了深度昏迷,一直在重症監護室裏住了40多天才慢慢恢復了意識。家研躺在重症監護室裏生死未卜,張某偉一行四人卻沒有把事情放在心上,在事故發生的第二天,甚至還去德州齊河的歐樂堡玩了一天。

  3月23日,警方鎖定了肇事車輛,電話聯繫張某偉立即投案;次日,4人到歷城交警大隊投案。

  檢方建議判車主 兩年以內有期徒刑

  安某因為涉嫌交通肇事罪于3月24日當天被刑事拘留,同日,警方以交通肇事逃逸的名義對張某偉處以行政拘留13天的處罰。4月6日,警方又提出證據認為張某偉在明知安某可能觸犯刑法的前提下,為其提供居住場所和逃跑便利,指出其涉嫌“窩藏罪”,在其行政拘留期滿後依法將其刑事拘留,後又依法對其批准逮捕。

  11月7日庭審現場,歷城區檢察院對張某偉提起公訴,證據表明在事發後,張某偉指揮三人逃離現場,並將肇事司機安某帶回河南商丘,住在張某偉與他人共同經營的加油站,為安某躲避處罰提供窩藏條件,其行為符合窩藏罪的構成要件,依法對其提起公訴,建議法官判處其兩年以內有期徒刑的刑罰。

  對於將家研丟棄在綠化帶的事實,張某偉也給出了不同的説法,説自己並沒有把家研丟在綠化帶裏,而是放在綠化帶的頭上,把孩子抱到那裏是為了防止對他造成二次傷害。

  “你有駕照嗎?學過交法嗎?你知不知道事故發生後你有報警的義務?”公訴人對張某偉的説法進行了反駁,指出事發後他應當做的是報警積極救治孩子,他抱孩子的行為不能認定為避免二次傷害。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張某偉都稱和安某是朋友關係。公訴人宣讀安某證言卻稱,兩人是2015年通過手機陌陌軟體認識的男女朋友關係,交往已有半年。事發前,安某還趕到河南商丘張某偉處住了一段時間,因為安某要回濟南辦畢業證,張某偉才開車帶著她到濟南來。事發第二天,4人去歐樂堡遊玩後,張某偉帶著安某再次去了商丘,其間住在張某偉處,吃飯是張某偉買的,沒錢了張某偉也會給她。

  對車主自首説法 家屬表示不能接受

  張某偉辯護律師提出辯護意見稱,事發時張某偉坐在副駕駛上睡著了,不知道事故怎麼發生的,在下車查看時沒看到家研身上有血,一直不知道家研傷得這麼重,帶安某去商丘是因為兩人認識多時,即便不發生該起事故,兩人也會再去商丘,不是故意為安某提供窩藏便利。

  公訴人指出,不管張某偉是因為習慣還是因為其他原因帶安某去商丘,客觀上都為其提供了窩藏的條件,而且安某也提供證言説,她也曾多次對張某偉説孩子應該撞得不輕,“恐怕救不過來”,張某偉説讓她別多想,幾天過去了警察沒有找,肯定找不到他們。因此,公訴人認為,張某偉的行為屬於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安某可能觸犯刑律而為其提供逃跑藏匿便利,構成窩藏罪要件。

  最後,張某偉辯護律師選擇為其做有罪辯護。張某偉表示認可,在做最後陳述時稱“希望楊家研早日康復,其他我也不説什麼了”。審判長問其是否願意積極賠償,張某偉回答説願意。“你認為有能力賠償嗎?”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張某偉説,“有能力沒能力盡我最大努力唄!”

  不過,辯護律師提出的車主自首以及積極賠償的説法,李華表示不能接受。“孩子身上本來就已經骨折,監控裏他扛著孩子來回抖肯定會對其造成二次傷害,肺部都被骨頭挫傷了,他逃了那麼久交警找到他才回來,他那能叫自首嗎?張某偉家人先後只給孩子交了不到3萬塊錢,但現在治療費已經花了20多萬,後期治療還不知道要花多少錢,這些錢連零頭都不夠。交了錢之後,張某偉家人就再也沒有在醫院露面,從來沒有聯繫過我們商量賠償事宜。”

  審判長宣佈庭審結束後,審判結果將經合議庭商議後擇期宣判。

  (原標題:濟南撞童棄童案開庭!車主不承認扔孩子:避免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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