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促銷 電商別玩虛的
國家工商總局11月7日約談15家電商,對網絡企業加強自治,規範網絡促銷活動提出要求。強調促銷活動組織者和經營者要按照《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重點履行四方面義務,特別是要遵守促銷活動規範,不得先漲價再打折,借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11月8日 《人民日報》)
“雙11”即將到來,各大電商也可謂摩拳擦掌,鬥志昂揚,並且早早地打出了“雙11”促銷的各種招牌,試圖吸引消費者的眼球,搶佔市場先機。但在“雙11”大促銷中,卻也存在貓膩。比如,有的電商搞先漲價再打折的把戲,有的借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令消費者吃虧上當。此外,近年來,網店刷單提高信譽等級、假冒客服騙取消費者錢財以及釣魚網站等問題大量存在,也讓消費者防不勝防,心生怨氣。
如今,在“雙11”到來之前,國家工商總局專門約談各大電商,提醒電商遵守促銷活動規範,並且約法三章,這是很好的作為。特別是禁止先漲價再打折式的促銷,禁止以假劣商品為贈品進行促銷,禁止採用虛構交易、成交量或者虛假用戶評價等虛抬商譽的方式進行促銷等,也是在告誡電商大佬們,“雙11”促銷不能玩虛的、玩假的。其實,“雙11”促銷如果玩虛的、玩假的,對電商本身而言,也是極不明智之舉,期間可能會利用一些手段多賺一些,但是從長遠來看,卻是典型的毀信譽、毀品牌、毀市場的做法。目前,我國電商行業發展勢頭強勁,據報道,2015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16.2萬億元,增長21.2%。而2015年的“雙11”,當天交易額就高達917.12億元,這足以證明中國電商市場規模之大、發展潛力之深。當然,這更加説明,電商市場需要不斷完善規範,走向科學健康發展,而不是自損和自毀。
經過有關方面幾年的努力,“雙11”當前已成為中國消費者獨特的“消費節日”,既然是“節日”,就應當讓消費者們高興過節,滿意而歸。希望各大電商能夠嚴格遵照和積極落實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的要求,把“雙11”促銷活動規範化,尤其是自覺抵制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等不良行為,並且以品質優、價格實、送貨快、服務好的商品和服務,贏得廣大消費者的信任。(閻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