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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準入退出流程發佈 5日內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

2016-11-09 02:11:42|來源:北京晨報|編輯:韓基韜

  北京晨報訊(記者 鄒樂)交通運輸部昨天發佈關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簡稱網約車)準入和退出有關工作流程的通知。通知要求,網約車車輛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管理,在受理申請5日內,對已通過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車輛,登記或變更為“預約出租客運”。

  根據通知,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車輛所有人或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及當地規定的具體條件,對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進行審核。在受理申請人提交材料、交驗車輛5日內,將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車輛信息向公安機關反饋,並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車輛,車輛所有人到公安機關辦理車輛登記或變更,公安機關通過與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信息交換對相關信息進行核驗,在受理申請5日內,對已通過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車輛,登記或變更為“預約出租客運”,並將相關信息向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反饋。辦理變更不需要重新交驗車輛。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公安機關反饋信息後5日內,對機動車行駛證已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並通知申請人,同時通過信息交換將相關車輛信息向公安機關反饋。

  車輛按規定應退出網約車經營時,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登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並通過信息交換將相關車輛信息向公安機關反饋,供公安機關在車輛所有人申請變更時核驗。

  通知要求,網約車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和環保檢驗,自註冊登記之日起,5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原標題:網約車準入退出流程發佈 5日內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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