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宣佈將出臺永久禁止難民乘船入境法案
11月5日,澳大利亞悉尼民眾組織遊行,要求善待難民與避難者。人民視覺
澳大利亞聯邦政府總理特恩布爾近日宣佈,政府將出臺新的法案,永久禁止難民乘船入境。澳聯邦移民部長達頓隨即表示,對於那些希望乘船偷渡來澳大利亞的人來説,通往澳大利亞的大門即將關閉,“這一禁令清晰地表達出澳大利亞並不是難民的選擇”。
該消息一經宣佈,立即招致澳各界的強烈批評。工黨和綠黨領導人紛紛指責政府針對難民的新法案十分“荒謬”,認為特恩布爾是在向政府內的右翼極端分子低頭。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澳大利亞法律界人士認為,政府即將出臺的難民政策是對國際公約的違背,拒收難民將成為澳大利亞政府的道德軟肋。
控制難民進入 法規趨向嚴苛
澳大利亞接收難民由來已久。二戰結束之後,陸地面積廣闊的澳大利亞急需大量人口發展經濟,於是接收了部分來自東歐的難民,這是澳接收難民的開始。此後,部分東南亞難民為了躲避戰爭前往澳大利亞尋求庇護,來自中東地區的難民也日漸增加。難民的到來引起了澳大利亞社會的關注。
澳政府于1977年為此制定了首個難民政策,目的就是要控制難民進入。此後,澳大利亞的難民法規越來越嚴苛。所有乘船抵達澳大利亞沿岸的難民都會被轉移到設在巴布亞新幾內亞和瑙魯的拘押中心,在那裏等待澳大利亞的處理結果——遣返本國或被送往第三國。
雖然澳政府極力把出臺此類政策的理由歸結為打擊非法移民和人口販賣,加強澳大利亞的海上邊界管控,但此間分析人士認為,這類政策的深層原因是澳社會對難民特別是大量黑人和有色人種的排斥與恐懼。實際上,被拘押的難民很少有人能夠被送往第三國,“等待處理結果”不過是政府的藉口。有澳媒體報道稱,政府將難民運送至拘押中心後不聞不問,任其自生自滅,和流放犯人無異。
難民遭遇不幸 政府置若罔聞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的報道披露,所謂的“海外拘押中心”條件極為簡陋,不僅缺醫少藥,難民患病後根本得不到醫治;而且危險叢生,被關押者時常面臨當地人的暴力襲擊和性侵犯。許多難民因此患上了嚴重的心理疾病,一些人不惜以自殺或自殘的方式向澳政府表示抗議。
拘押中心嚴重侵犯人權的狀況引起了聯合國難民署的關注。難民署官員今年4月前往瑙魯探視時,一名伊朗裔難民當著聯合國代表的面自焚身亡。一個月後,又一名已經被拘押了3年之久的女性難民自焚。瑙魯政府認為,“難民用這種可怕的方式抗議澳大利亞的移民政策”。
一些人權組織今年8月發表了一份題為《澳大利亞:在瑙魯對難民的虐待和忽視令人震驚》的報告。報告指出,聯合國和澳國內的一些機構早就指出拘押中心存在嚴重的侵犯人權行為,並呼籲政府改變現狀,但澳政府對此置若罔聞。報告分析稱,澳大利亞政府很可能是有意為之,以達到阻嚇更多難民乘船入境的目的。
維護難民權益 政策有待調整
澳大利亞是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締約國之一。該公約第三十一條規定,對於未經許可而進入或逗留于一國領土的難民,如向當局説明其正當理由,該締約國不得以該難民非法入境或逗留處以刑罰,應給予上述難民合理的時間及一切必要的便利,以便其獲得另一國的入境許可。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國際難民法專家瑪德琳·格裏森告訴本報記者,公約第三十一條適用於因得不到有效保護而從其他國家來的難民。澳大利亞將乘船來的難民遣送至瑙魯和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做法帶有懲罰性質,明顯違反《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政府的新政策更是對公約條款的進一步破壞。
托馬斯·阿爾佈雷克特是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簡稱聯合國難民署)駐澳大利亞地區代表,近日,他對澳大利亞有意出臺的新難民政策深表關切。阿爾佈雷克特説:“難民需要並應當得到保護與尊重。尋求庇護是基本人權之一,並非犯罪。這種權利不應因為抵達目的地的方式而被漠視。”
格裏森認為,澳大利亞政府應該為被拘押的難民給出安全、適宜和可持續的安置方案。對於其中一些人來説,能在澳大利亞定居是唯一適合的選擇,特別是那些家人或親屬已經在澳大利亞居住的難民;對其他人來説,定居在第三國或許可以接受,但任何第三國都應該符合一定的標準。“除了儘快為難民切實解決問題,澳大利亞還要承認對被拘押難民的福利負有法律責任,有義務為遭受心理和生理創傷的人提供治療”,格裏森説。
(原標題:澳大利亞打算關閉接收難民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