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同厄瓜多爾的關係
一、雙邊政治關係
1980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厄瓜多爾共和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同年7月,中國在厄設使館;翌年7月,厄在華設使館。1984年7月,中國在瓜亞基爾設總領館。
建交以來,中厄關係發展順利。雙方政治上保持高層往來,經貿、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的交流日益密切,在國際事務中相互理解和支持。厄歷屆政府均堅持一個中國政策。2015年1月科雷亞總統訪華期間,中厄建立戰略夥伴關係。
兩國外交部于1997年建立政治磋商制度,迄今已舉行7次政治磋商。2011年10月,中厄首輪領事磋商在北京舉行。
厄方來訪的主要有:外長路易斯·巴倫西亞·羅德里格斯(1983年3月),總統奧斯瓦爾多·烏爾塔多(1984年5月),議長加裏·埃斯帕薩·法維亞尼(1984年6月),外長埃德加·特蘭·特蘭(1985年5月),外長迭戈·科多韋斯·塞赫爾斯(1990年5月),副總統路易斯·帕羅迪·巴爾韋德(1992年5月),外長迭戈·帕雷德斯(1993年9月),總統西斯托·杜蘭-巴連(1994年3月),議長海因茨·莫埃列爾(1995年4月),議長法維安·阿拉爾孔(1996年5月),外長何塞·阿亞拉·拉索(1997年10月),總統哈米爾·馬瓦德·維特(1999年8月),議長胡安·何塞·龐斯(2000年6月),總統古斯塔沃·諾沃亞·貝哈拉諾(2002年3月),議長何塞·科爾德羅·阿科斯塔(2002年12月),當選總統特使、其胞弟希爾馬爾·古鐵雷斯(2002年12月),總統盧西奧·古鐵雷斯·博武阿(2003年8月),總統拉斐爾·科雷亞·德爾加多(2007年11月、2015年1月對華進行國事訪問並出席中拉論壇首屆部長級會議開幕式),副總統萊寧·莫雷諾·加爾塞斯(2008年9月出席北京殘奧會開幕式),外交、貿易和一體化部部長裏卡多·帕蒂尼奧(2010年8月、2013年11月、2015年10月),主權祖國聯盟執行書記莫拉(2011年10月),國民代表大會第二副主席巴拉雷索(2012年9月),國民代表大會主席科爾德羅(2013年4月),副總統豪爾赫·格拉斯(2014年1月、2015年12月來華出席中拉政黨論壇首次會議),主權祖國聯盟執行書記多麗絲·索利斯(2014年8月、2015年1月)。
中方訪厄的主要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廖漢生(1984年4月),國務委員兼外長吳學謙(1987年6月),外長錢其琛(1989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漢斌(1991年7月),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羅幹(1996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慕華(1996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拉友協會長成思危(2003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2007年3月,過境),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2009年2月),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2009年11月),國務委員劉延東(2010年12月),全國政協副主席白立忱(2012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昌智(2013年3月出席第128屆各國議會聯盟大會),中國政府特使、水利部長陳雷(2013年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張寶文(2015年1月出席亞太議會論壇第23屆年會),全國政協副主席馬飚(2016年3月)。
二、雙邊經貿關係和經濟技術合作
1975年,中厄簽署貿易協定。1980年建交後,兩國經貿關係持續穩定發展。厄是中國在拉美第十大貿易夥伴。2015年,中厄雙邊貿易額41.3億美元,其中我方出口28.9億美元,進口12.4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4.1%、-10.9%、16.4%。2016年1-5月,中厄雙邊貿易額11.99億美元,其中我方出口8.14億美元,進口3.85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34.8%、-36.2%、-31.4%。我方主要出口機械設備、汽車、鋼材等,主要進口原油、香蕉、魚粉等。
1984年,兩國建立經貿混委會,迄今已舉行12次會議。第十二次混委會于2012年5月在北京舉行。
近年來,兩國經濟技術合作發展較快。中國在厄投資主要涉及石油、礦産勘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城。截至2016年3月,中國對厄直接投資存量60.5億美元。厄對華投資項目42個,合同外資863萬美元。中國對厄累計簽訂承包工程合同額98.7億美元,營業額113.3億美元。
三、在文化、教育與軍事等方面的雙邊交往與合作
(一)文化和教育交流合作
中厄兩國文化交流源遠流長。1982年兩國簽訂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中國曾派出雜技團、歌舞團、京劇團和武術團等赴厄演出,在厄舉辦過工藝美術展、圖片展、書展和電影節。應厄方要求,中國曾派出乒乓球、排球、籃球、體操和跳水教練赴厄任教。2010年9月,湖南省雜技團赴厄演出。2012年2月,浙江婺劇團赴厄演出。7月,厄國家文化藝術代表團來華演出。2013年1月,“文化中國·四海同春”藝術團赴厄演出。2014年2月,中國殘疾人藝術團赴厄演出。2015年1月,為慶祝中厄建交35週年,美麗天津藝術團赴厄演出,厄著名畫家瓜亞薩明繪畫作品展在南京舉辦。9月,第六屆中國北京國際美術雙年展厄當代藝術特展在華舉辦。2016年5月,厄藝術家來華參加“中拉文化交流年”、“拉美及加勒比藝術節”系列展覽和交流活動。
中國每年中方向厄方提供35個獎學金名額,厄方向中方提供1個獎學金名額。截至2014年底,中方共接受厄獎學金生201名。2010年12月,中國石油大學與厄聖弗朗西斯科大學合作設立的孔子學院揭牌運營。截至2014年底,中方共向厄派出漢語教師49人次,志願者64人次,提供孔子學院獎學金名額120人。厄先後派出過教育、醫學、文化代表團訪華。厄畫家還在中國舉辦過畫展。2011年,應厄方邀請,8名中國畫家赴厄采風並在中國舉辦畫展。
2004年12月,厄體育國務秘書塔皮亞訪華。2005年12月,厄衛生部長桑多瓦爾訪華。2007年11月,衛生部長卡羅利內·張、旅遊部長薩爾瓦多、體育部長卡裏翁等隨總統科雷亞訪華。2010年7月,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率團訪厄。簽署《2011—2013年厄中兩國文化交流執行計劃》。2013年11月,雙方續簽文化交流執行計劃。2011年10月,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張丕民訪厄並舉行中國電影展。2012年5月,中國新聞代表團訪厄。8月,厄文化部長艾麗卡·席爾瓦率團來華舉辦厄瓜多爾文化周活動。2015年12月,厄文化和遺産部長紀堯姆·隆陪同格拉斯副總統來華出席中拉政黨論壇首次會議。
(二)科技合作
1981年,兩國政府簽署關於經濟和科學技術合作基礎協定。1999年,兩國政府簽署科技合作協定。2010年,中國科技部和厄高等教育、科技和創新國務秘書處簽署關於加強科技合作的框架協議。2012年7月,兩國舉行政府間科技合作混委會第一次會議。
(三)旅遊合作
2006年,中國宣佈厄為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國。2007年11月,兩國旅遊部門簽署《關於中國公民組團赴厄瓜多爾旅遊實施方案的諒解備忘錄》。2013年11月,兩國民航部門簽署兩國政府間航空運輸協定。2014年1—10月,中國公民出境首站訪問厄1萬人次,同比增長9%;厄公民來華7000人次,同比增長0.4%。2015年1月,兩國政府簽署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
(四)軍事往來
1993年7月,兩國簽署互建武官處協議。1994年7月中國首任武官赴任。
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韓懷智(1985年8月)、李景(1995年7月)、隗福臨(1998年6月)和張黎(2002年12月)、總政治部副主任周子玉(2000年10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副政委張鈺鐘中將(2002年4月)、國防科工委劉積斌主任(2002年6月)、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唐天標(2004年2月)、西藏軍區參謀長趙宗岐(2004年9月)、國防部外辦副主任丁進攻(2006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陳炳德上將(2010年11月)等先後率團訪厄。厄國防部長加利亞爾(1993年4月)、翁達(2002年4月)、哈林(2006年3月)和龐塞(2008年12月)、聯指司令耶佩斯(1992年6月)、阿拉爾孔(1994年6月)、薩奧納(2001年8月)、羅塞羅(2004年11月)和卡馬喬(2007年7月)、空軍司令畢克爾特(1991年11月)、陸軍司令蒙卡約(1996年6月)和桑多瓦爾(1999年6月)、國家警察總部參謀長加拉奧拉諾(2006年9月)、聯合指揮部司令巴雷拉(2009年7月)、陸軍參謀長貝拉少將(2010年)、國防部長科爾德羅(2015年11月)。
我海軍艦艇編隊、“鄭和”號訓練艦分別於2009年12月、2012年7月訪問瓜亞基爾港。厄海軍訓練艦“瓜亞斯”號于2008年9月訪問上海港。2015年6月,我海軍“竺可楨”號測量船訪問瓜亞基爾港。
四、重要雙邊協議及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厄瓜多爾共和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1979年12月24日)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文化合作協定》(1982年11月16日)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關於經濟和科學技術合作的基礎協定》(1984年5月17日)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外交、公務(官員)護照簽證的換文》(1987年6月12日)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關於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1994年3月21日)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厄瓜多爾外交部關於建立政治磋商制度的議定書》(1997年10月23日)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1999年8月30日)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和厄瓜多爾農業部關於農業合作諒解備忘錄》(1999年8月30日)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關於免除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厄普通護照簽證的協議》 (1999年9月3日)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厄瓜多爾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太平洋地區經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00年5月18日)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關於植物檢疫的合作協定》(2003年8月26日)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諒解備忘錄》(2007年11月)
(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與厄瓜多爾共和國旅遊部關於中國旅遊團隊赴厄旅遊實施方案的諒解備忘錄》(2007年11月)
(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2009年2月)
(十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和厄瓜多爾共和國農業部關於農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09年2月)
(十六)《2011—2013年厄中兩國文化交流執行計劃》(2010年7月)
(十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議》(2010年12月)
(十八)《中國科技部和厄瓜多爾高等教育、科技與創新國務秘書處關於加強科技合作的框架協議》(2010年12月)
(十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關於避免所得雙重徵稅和打擊偷漏稅的協定》(2013年1月)
(二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航空運輸協定》(2013年11月)
(二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2015年1月)
(二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厄瓜多爾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