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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敬龍殺人案調查:答應的“婚後再拆”變卦

2016-11-15 16:40:36|來源:中青在線|編輯:李邵鵬

舊村改造後的北高營村。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盧義傑 攝

  2016年11月15日,賈敬龍被執行死刑。前一年春節,這名在家人看來“連小動物去世都會傷心”的29歲青年,擊殺了55歲的村支書何建華。

  案發地北高營是河北省石家莊二環邊上的城中村。該村2009年起開始舊村改造,賈家認為補償不合理,但在被停福利之後簽訂了拆遷協議。最終,建於2007年、二層是賈敬龍婚房的賈家房屋,2013年在其反對聲中被拆除了,彼時距婚期只差18天。絕望的賈敬龍兩年後持槍復仇,這起“事出有因”的犯罪也引起輿論討論:賈的支持者呼籲死者過錯在先、應刀下留人,反對者則希望速殺以給死者家屬交代。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調查發現,拆遷的起源,並非政府強制徵地,而是以村民自願為原則的舊村改造。在河北“三年大變樣”的城鎮化號召之下,自治行為轉而“半官半民”,獲得了政策托底,也受到政府督促。於是,該村改造項目獲批之前,安置公告提前發佈;本已答應“婚後再拆”,可承諾最終變卦;與此同時,部分集體土地轉成了國有土地,至少以7億元出讓給開發商,但有商業住宅“未批先建”。

  一個是城市政策的執行者,一個是舊村改造的異議者,城市發展的驅動之下,兩個家庭被推向悲劇。

  改裝射釘槍擊殺村支書

  何志輝搬進了父親生前的辦公室。

  2015年,30歲的何志輝成為北高營社區(原北高營村)居委會主任。他的辦公室墻上挂著一排裝裱著的照片,照片裏,父親何建華正參觀舊村改造規劃、陪上級考察改造進展。那時正值河北大力推動“三年大變樣”的城鎮化建設,一名領導曾強調“第一招是要大氣魄地拆,要堅持大手筆,所向披靡,成片地拆出土地來,作為招商引資的籌碼”。

  何建華是因舊村改造而死的。這個北高營原村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死於2015年的社區兩委新年團拜會現場,忌日,2月19日,大年初一;殺人者,同村的賈敬龍,舊村改造的異議者,比何志輝小1歲。

  按照判決認定的證言,團拜會設在村裏臨時搭建的舞臺。上午9時許,待村裏小學生表演完節目,村兩委成員上臺給村民拜年。之後,何建華走下舞臺,站到臺子的南側。

  血案在這時發生了。站在何建華前側看表演的村民,聽到“嘭”地一聲,回頭一看,何建華仰面倒在地上,右側面部顴骨處插著一根銀白色鋼釘,露出的部分大約六七釐米。

  何建華經搶救無效死亡。鑒定顯示,存留在右面部的鋼釘貫穿了他的顱腦。

  “我姐大年初二回娘家,我去接她,都不敢告訴這消息。她當時懷著孕。”面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何志輝一邊回憶,一邊用力熄滅著煙,桌上煙灰缸嗡嗡作響。事發時,他和幾人驅車追趕試圖撤離的賈敬龍,最後將賈開的車撞停,還把賈揍了一頓,“這時,我接到母親電話‘快來,你爸快不行了’ ”。

  賈敬龍則腿部粉碎骨折。他的姐姐賈敬媛接到了電話,“家人説,弟弟把何建華打了,自己也被人揍了,快沒命了,説著就哭了”。賈家陷入慌亂,四處借錢給賈敬龍治病。

  擊殺何建華的是一把射釘槍——它常用於施工,可擊發使釘子打入建築體,但必須頂著硬物才能發射。2014年,賈敬龍130元買了它之後,又花了3天左右改裝,經過試驗,槍可以任意打響。

  “買下和改裝射釘槍的目的就是為了報復何建華。”賈敬龍在供述裏稱。

  醞釀已久的復仇行動開始了。供述顯示,團拜會當天淩晨4時,賈敬龍開著一輛汽車進村,把車停在距現場50米左右的地方。隨後,他下車,走回住處。4個小時後,他再次步行到團拜會現場,手裏多了兩個紙箱:裏面裝著3把射釘槍,1把倣真手槍。

  9時許,槍聲響了。

  “早産”的安置公告

  殺人者賈敬龍,給村民的日常印象卻是斯文:瘦黑,一米七左右,愛養花草,擅長十字繡,話不多,“幾乎不怎讓人注意”,甚至“和女生説話都臉紅”。他的家境更為普通。父母曾看過大門、做過環衛工人,賈敬龍姐弟外出打工。

  2007年,賈家蓋了一棟三層樓房,此後,賈敬龍經人介紹認識了女朋友。變故起于2009年11月29日,《北高營村舊村改造搬遷安置辦法》發佈了。

  公告顯示,此前一天,村民代表大會剛通過該方案,何志輝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同意率很高,達到了96%左右。一名時任該村兩委成員受訪時稱,安置方案是各村制定的,“一村一案”,彼時是何建華上任第一年,正趕上政府重視城中村改造。

  安置公告稱將實施舊村改造,但事實上,拆遷手續是隨後補齊的。根據石家莊市有關規定,改造項目應由各區政府向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申報,未經批准,不得實施;並且,改造啟動之前,規劃方案需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但官方資料顯示,前述安置辦法公佈7個月之後,2010年6月,北高營改造項目方獲石家莊市批准,2011年9月,該村舊村改造項目規劃總平面才被原則通過。

  村委會委託的評估機構2010年3月已進入了賈家。估價報告顯示,賈家一、二層共計273.66平方米,估值19.3999萬,其中,二層婚房為9.3628萬。賈敬媛稱,“蓋房花了20多萬”,不知為何,三層沒有被評估。

  按照北高營的安置辦法,只有二層及以上能按評估價給現金,一層是按平房的補償方法——先免費置換回遷房100平方米,再允許低價購買100平方米,待舊村改造完成後再免費拿100平方米。超出100平方米的部分另行結算。

  2010年11月,賈敬龍的父親賈同慶簽下了拆遷協議。在多名受訪親屬看來,這筆買賣不太划算:原房一層的部分,目前置換、低價購買了各一套毛坯房,合計230平方米,需補交17萬元,其中14.8萬元屬於低價購買的。二層可拿到9.36萬元補償,與17萬元相抵扣,還要再給村裏近8萬元。即使村裏能發3.14萬元拆遷安置費,裝修毛坯房又要一大筆錢。

  儘管石家莊規定各村補償方案可視村情酌情調整,但其他村顯然更讓他們羨慕——有的可選擇3500元/平方米貨幣補償,多個村3套合計300平方米的回遷房全為置換、不須購買。北高營過渡安置費是每月400元,有的村則達2500元。

  “我們其實不想拆遷。”賈同慶及家人向記者坦言,家裏新房蓋了沒幾年,“在村裏還算可以”,補償也較少,除此之外,二層臥室還準備再裝修作為賈敬龍的婚房。

  然而,這份拆遷協議措辭強硬,幾無商量餘地。第二條稱,“凡是不支持我村舊村改造及有關規定的,後果自負”,並且,“甲方(指村委會)有權終止乙方(指村民)一切集體福利待遇,且今後不再補發,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在集體範圍內安排的工作。”

  何志輝向記者解釋,所謂“集體福利待遇”,指村裏發的米、面等,“社保是國家直接發的,村裏停不了”。但同時,判決認定的村拆遷辦主任證言稱,為了保證拆遷順利進行,不給辦養老金是村裏的統一規定,不是針對賈敬龍家一戶,“現在村裏還有其他村民家存在這情況”。賈同慶證言也説,他如不簽字,村裏就不給辦理他母親的養老金。

  雖然石家莊市多次強調舊村改造“市政府主導、區政府負責”,但這份《北高營村舊村改造拆遷協議書》,甲方僅為該村村委會。熟悉拆遷的多名學者、律師告訴記者,法律規定村委會無拆遷主體資格,故所謂“拆遷”只能靠民間自治、協商,“如果個別村民不同意,也沒辦法,事關私權,不能通過集體投票決定拆除”。

  賈同慶並不知道這些。簽約之後,賈同慶2012年搬進了低價購買的第一套回遷房,他與未來媳婦的父母見了面,並把兒子的婚期敲定在了2013年5月25日。

  答應的“婚後再拆”變卦

  與政府出面的強制徵地不同,舊村改造充滿了協商的可能。賈同慶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何建華曾答應允許待賈敬龍婚後再拆舊房。何志輝也向記者承認,“村裏確實答應了‘婚後再拆’,都是鄉里鄉親的,也不會不同意”。

  賈敬龍在2012年底裝修好了婚房。他親自動手,粉刷,貼壁紙,直至滿意。“弟弟對喜愛的東西特別在意。”賈敬媛説。事實上,彼時賈父母住在第一套回遷房,而第二套回遷房尚未拿到,更來不及裝修,在舊房結婚也是最現實的選擇。 

  局勢在2013年春節之後緊張起來。賈家遇到了第一次“強拆”。現場視頻顯示,賈敬龍站在樓上,高舉紅旗,一輛鉤機開來,鏟伸向建築。一名婦人在旁大喊:“我們多不容易啊”,“這要結婚的,你們連結婚都不讓結?”

  “2010年就簽了拆遷協議,怎麼是強拆呢?如果不簽協議、不要房子,肯定不會拆你。”何志輝告訴記者,春節後的拆遷,同一批次要拆4戶,因擔心不拆賈家會讓別家有意見,於是打算象徵性“挖個墻角,不影響使用”,“一般村民給了一套回遷房就要拆舊房了,正是考慮到他家情況特殊,才允許給了兩套再拆。沒想到,給了,他又不願意拆。”

  賈敬媛稱,這次拆遷最終“只拆了南墻門洞”,“主體還在”,但樓房前全是建築垃圾,幾乎沒法再住下去。家人勸賈敬龍到回遷房結婚,賈敬龍沒有同意。

  “婚後再拆”承諾徹底落空了——2013年5月7日,差18天到婚期的時候,舊房被全部拆除,有親屬聲稱被打。“準新郎”賈敬龍在法庭上依然難過,“我們所有家居、婚嫁、梳妝檯等全部毀之一旦,這是撕心裂肺的痛”。

  賈同慶、何志輝都對記者稱,不知為何承諾突然變卦。

  賈同慶向記者回憶,拆房後,兒子埋怨其簽了拆遷協議,説要斷絕父子關係。賈敬媛説,弟弟到回遷房住了兩天,就搬到了村北一間小屋,“他覺得,回遷房是以婚房為代價換來的,住起來難受”,而那間小屋“潮濕得不行,他拿板當做床”。 

  一名負責拆遷工作的時任村幹部透露,他不主張馬上拆賈家舊房,雖然村裏當時已拆80%,但拆遷不是沒有餘地的,“曾經有一家沒談妥,但因位置不重要,就先少建他那部分,拆了再補建。賈敬龍家也是,那地方又不急”, “何況,小夥子談個對象不容易,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婚啊”。

  記者在2013年4月的衛星航拍照片上看到,10棟左右回遷房彼時已立在了賈家西側,被拆房之前,包括賈同慶在內的村民已回遷了一部分。賈家所在土地蓋的不是回遷房,而是商業項目,現今仍未全部蓋好。

  事實上,原本基於村民自治的舊村改造,正由政府督促進展。長安區政府工作報告多年均提到北高營村——2011年,報告稱北高營等9個村的舊城改造項目“正在強力推進”,2012年,報告強調要在當年內完成北高營等4個城中村拆遷工作。賈家的拆遷進度顯然慢了。

  賈敬龍踏上了討説法之路。另一張姓村民也對同期的拆遷不滿,他稱,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房屋被拆,物品均未搬出,故將北高營居委會列為被告之一。居委會辯稱,房屋不是居委會拆除的。法院判張姓村民敗訴,因為其無證據證實房屋是居委會等被告拆除的。

  賈敬龍同樣未得到滿意的答覆,他的未婚妻也丟了。判決認定的證言顯示,未婚妻説,雙方父母都勸説賈敬龍在回遷房辦婚禮,但賈敬龍始終不同意,因他一直和村委會對著幹,她的父母不再同意兩人來往。

  判決書記載,離家獨處的賈敬龍日益絕望:“什麼也沒有了,婚沒結成媳婦沒了,工作也沒了,所有的理想都破滅了。”

  最高法稱拆除方法雖有不當,但不能成為殺人理由

  “沒有辦法,沒有人給我説法,那麼好,我賈敬龍自取説法。”賈敬龍在法庭上坦露心跡。在其描述中,作為舊村改造的主持者,何建華立場強硬,通融不多。賈家因拆遷多次報警,有時報警時間是淩晨1時20分,稱有人砸玻璃,賈敬龍認為“都是何建華主使的”。

  2015年2月18日晚上,北高營新年團拜會的前一天,賈敬龍擬好了“自首短信”: “我以顫抖激忿的心潮按下群發,以熱淚感饋關心我之短信對方;狂野在報仇何建華的自首之路,心絮沸騰的坦然……賈敬龍”。

  短信被保存在手機草稿箱,他解釋,“為的是打完何建華後給自己的朋友和家人一個交代”。

  次日,槍響了,賈敬龍駕車撤離現場。短信未發送成功,按其説法,他正要點“發送”,“追兵”撞了他的車。此前,他在車上給前未婚妻打了一個電話,賈稱,內容是讓她告訴她父母,自己把何建華打了,正去派出所自首。

  但在判決認定的證言裏,前未婚妻僅説“他在電話裏講,讓她告訴她爸媽他把何建華殺了,説完電話就沒有音了”。

  2015年11月,石家莊中院一審認定,賈敬龍雖事先編輯短信稱作案後要投案自首,但並未向他人發送,作案後也未撥打110報警電話,其駕車離開現場時被群眾撞傷後抓獲,證實其行為屬正在投案途中被抓獲的證據不足,故不認定為自首。賈敬龍被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2016年5月,河北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8月31日,該死刑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核準,10月18日,賈家收到了死刑核準裁定書。3天后,多名學者、律師呼籲停止執行,理由是“賈敬龍是在財産受到暴力侵犯,且尋求救濟未果的情況下殺人的”,“應少殺、慎殺”。

  自首依然是他們認為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理由。在律師重新提交的前未婚妻證詞中,她補充稱聽到了賈敬龍在電話中説要自首。

  何志輝無法接受自首的説法。他告訴記者,自首的最近路線是從案發地向西行駛,再往南到北二環,此後西有高營派出所、東有長豐派出所,全程都不超過4公里。然而,賈敬龍撤離案發地後卻不是往西,而是向東行駛,即使也到了北二環,按照交通規則,要繞路才能到派出所,比最近路線多出近一倍。並且,判決認定的多份證言還顯示,賈敬龍在被追趕的時候曾用槍指著村民“上來打死你們”,甚至開了一槍。

  這一槍的射釘等痕跡,判決認定的現場勘查筆錄中並未體現。賈敬龍稱,他只是朝草坪開槍,且身上沒帶大量金錢,車油不多,顯然是去自首的。他稱,拆遷時他與高營派出所打過交道,認為不公正,故打算去長豐派出所自首,案發地往東到北二環後逆行500米即可到達,全程也是4公里左右。

  最高法最終認為,賈敬龍的行為依法不構成自首。最高法稱,賈敬龍在作案當日,實施作案前的淩晨2點多,在其手機上編寫一條反映其作案殺人的短信存在草稿箱中,其中雖有“狂野在報仇何建華的自首之路”一句內容,但其在作案前至案發後,始終未向外界發送該短信。其前女友呂某某證明賈敬龍在作案後逃跑途中給其打電話,只是講把何建華殺了,説完就挂斷電話,並無要投案自首的表示。賈敬龍逃跑被群眾駕車撞停後不僅沒有表示要去自首,反而威脅前來抓捕的群眾“再過來就打死你們”,並向群眾開了一槍,直至被群眾制服、公安機關將其抓獲歸案,賈敬龍也沒有任何投案自首的表示。“故賈敬龍的行為依法不構成自首,不具有自首的從輕處罰情節。”

  在賈敬龍的支持者看來,賈家拆遷協議是因停福利等因素被迫簽訂的,且賈敬龍作為成年的農村家庭成員,對房子處理應有一份權利,故父親單獨與村委會簽的協議應當無效。

  但一名熟悉拆遷訴訟的律師對此悲觀。他坦言,若因停水、停電、停福利等因素簽訂協議,屬於逼遷,應當無效;但實踐中,即使存在這些行為,也很難舉證協議不是本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比如,有的法院會認為,之前逼遷,但有可能過了10天后,你確實同意這個方案了。100個協議訴訟案,只有幾個會被確認為無效”。

  “理論和實踐有時是脫節的。”他説,雖然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共同共有的,而實踐中,拆遷往往只和持有産權證的人簽協議,“這在農村已是普遍現象”,其他住戶如不同意可起訴, “同樣的,法院一般不會判協議無效,除非有書面等證據證明,足夠的共有産權人當時就不知情或反對。”

  支持者另一理由“拆遷是強行進行的”,則得到一些律師、學者更廣泛的認可。有學者稱,雖簽了拆遷協議,但與村委會簽訂的協議屬民事合同,若不履行,可去法院起訴,任何一方不得通過私力強制實現;另根據《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執行只能由法律設定,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最高法刑三庭負責人向新華社解釋,村委會根據賈同慶代表全體家庭成員簽署的拆遷協議,組織拆除賈家舊房,方法雖有不當,但並非何建華個人獨斷所為,不能成為賈敬龍藐視法律、肆意殺人的理由,也不能成為對賈敬龍殺人行為從輕處罰的情節。

  死者兒子稱“基層工作不好做”

  爭議許久之後,2016年11月15日上午,賈敬龍被執行死刑。前述刑三庭負責人答覆新華社時,稱其預謀報復,主觀惡性極深;持槍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殺人後持槍抗拒群眾抓捕,人身危險性極大;刻意選擇在春節作案,犯罪情節和社會影響特別惡劣。

  何建華去世當年,何志輝當上了北高營社區居委會主任。多名原村幹部、村民質疑這繫上級安排,何志輝對記者回應,他是通過合法程式上任的,“我想順著父親的工作把事情弄好,不想他這麼多年白費了”。

  在舊村改造的支持者看來,北高營的確實現了“三年大變樣”。這個規劃總用地26.25萬平方米、容積率2.5的改造項目,如今村口立起西式大門,兩側華燈相望,大道直通市區,村內除20棟左右回遷房之外,還有錦融尚禦、赫石府等商品住宅項目。回遷房房價每平方米四五千元,商品房則可賣到1.3萬左右。

  北高營一部分集體土地,在變成國有土地之後,至少出讓了7億多元。國土系統信息顯示,2012年5月,北高營舊村改造一期項目,以755.98萬的成交價被劃撥了2.8萬平方米土地。2013年2月,石家莊一家公司以1.26億元掛牌拿下4.67萬平方米的“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今年2月,該公司再次斬獲北高營村9.79萬平方米商服住宅用地,成交價6.15億元。“土地出讓是由政府進行的,錢都是由政府來收的。我們只是配合。”北高營一名村幹部説。

  此前,在該市2008年《關於進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實施意見》中,“城中村改造範圍內戶口農轉非後的現有集體土地依法轉為國有土地”,被視為一項優惠政策。北高營也被列入石家莊大片區土地規劃收儲試點。

  “村裏一分錢都不掏,不會吃虧的。”何志輝認為,“三年大變樣”是惠民工程,各種商機接踵而來,開發商還承諾給村裏回饋商鋪。

  城鎮化發展的衝動之下,北高營多次被曝“未批先建”。記者獲悉,2013年,該村5棟回遷住宅樓、8棟商品住宅樓,因未辦理施工圖審查、品質監督、安全監督及施工許可證,開發商或施工方被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罰款。今年2月,赫石府項目補辦了用地手續,當地房産網站直言其“補證”。

  這只是石家莊房産亂象的冰山一角,河北省住建廳2015年披露,該市房地産違法項目比例高達93.8%。

  隨著賈案發酵,針對何建華的質疑也隨之而起。一篇流傳甚廣的文章稱,1996~2006年,何建華曾被判刑、勞改,後“突擊入黨”,成為村支書。何志輝對此否認,稱父親當書記時的確入黨不久,“但那時和現在不一樣,村民入黨都不積極”,而父親1996~2006年期間都在做油品生意。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從官方渠道查詢的結果顯示,何建華無犯罪記錄。

  獲證實的一起相關土地糾紛則是2009年。河北聯誠物流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認識何建華之後,他們在北高營村簽訂了土地租賃合作意向書, “當時何建華説的,以及合同上寫的,土地都是一般農田”。另有舉報稱何建華索要好處、貪污。

  這名負責人説,公司在該項目上投入了一兩千萬,但沒多久,長安區國土資源局發出停工通知,稱正在建廠的土地為基本農田。公司損失巨大。

  何志輝承認了這件事,但稱父親貪污等行為不存在,“紀委查過好多次了”。他強調父親對北高營的貢獻:村裏此前負債60多萬元,父親任上卻實現了發米、面等集體福利,“以前開發商一般先蓋商品房,但父親堅持先蓋回遷房、再蓋商品房,並‘當年拆遷、當年回遷’,開發商還因此資金困難了一頓時間”。

  輿論風暴眼中的賈家,與媒體最有共鳴的話題是賈敬龍和拆遷。賈的女友後來嫁給他人,賈讓最好的哥們參加了婚禮,還隨了1000多元禮金。“他可能是覺得,自己不能給心愛的人一個幸福,但想讓人祝她幸福。”賈敬媛説。

  何志輝時不時也會翻閱網友評論,對一些指責直言氣憤。有村民向記者評價何建華能幹,但很“厲害”、對不支持工作的人不留情面,他則辯解“工作做不好訓兩句很正常”,“弔唁的時候,村裏去了好多人”。這個85後村官強調,父親所有工作都是基於黨委會、居委會的決策,只是,基層工作都不好做。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盧義傑王景爍

  實 習 生姚曉嵐

  中青在線河北石家莊11月15日電

  原標題:賈敬龍殺人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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