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安置新居反復拆建續:拆遷材料被指造假
央廣網嵊州11月15日消息(記者管昕)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國之聲昨天關注了浙江省紹興市下轄的嵊州市合新村,村民剛住進新居又要被拆遷的事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住建部也對此高度重視,目前已經要求浙江省住建廳和紹興市立即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妥善處理。同時,住建部已組成工作組趕赴浙江督辦。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合新村被拆雖然引起部分村民的反對,但當地政府稱,截止10月底,該區塊所有住戶已完成百分百簽約,並提供了村民代表同意新居再被拆遷的表決單。多名村民代表卻稱,這份材料張冠李戴,涉嫌造假。相關部門甚至發公函給村民有公職的親屬限期簽約,否則要被嚴肅處理。
此外,嵊州市的城中村改造存在這樣的怪象:新城區的安置新居急於拆遷,老城區的棚戶區改造苦盼多年卻無人問津。嵊州選擇城中村改造的區塊有著怎樣的政策考量?
當地要求村裏的黨員幹部必須簽約否則不得參加換屆選舉
合新村村民楊未央(化名)是合新村的一個村民小組組長,得知剛建好的新居,又被拆掉的消息後,他就和幾個村民到相關部門查閱資料、諮詢律師,甚至跑到北京請教法學專家,最後他們認為,他們所在的區塊,剛進行過異地安置式的城中村改造,這次拆遷再被稱作是城中村改造,根本説不過去。
楊未央説:“我們已經改造過了,14年、15年還在拆遷。那個時候你這個地方拆了以後,給你一個新的地方,我們那時候這都是規劃好的,就在這一塊。”
記者在走訪合新村時,儘管聽到的均是反對城中村改造的意見,但在採訪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的時候,副指揮長李剛告訴記者,村民已經全部同意,並且在10月底,就完成了百分百簽約。“每一戶都簽了,百分之百都簽約了,10月29日是簽約的截止日期,我們是提前一天,百分之百完成的。”
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揮部還給記者提供了一份會議記錄。副指揮長李剛説,根據這份材料,合新村的城中村改造是村民自己提出來的。“合新村合併成社區以後,2013年就向街道、市政府報了,市政府已經也批復了。”
按照指揮部的説法,2013年合新村村委就提出要城中村改造。但記者調查發現,2011年到2013年,此時正是村民拆掉老房子,到這裡自建安置房的集中期,村民剛建的房子,自己向上級申請拆掉,豈不是自相矛盾?面臨記者的追問,李剛沉默不久後沒有正面回答。
根據指揮部提供的材料,記者看到,2013年5月5日,合新村委的確向所在街道城南新區管委會(三江街道)遞交申請報告,要求對合新村實施城中村改造,並稱已經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過了實施城中村改造的表決,還附有會議記錄和村民代表表決記錄。
根據上面的簽到和表決名單,記者向當天參加會議的多位村民代表當面求證。
記者:當時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簽這個名字的?
村民代表1:當時是13年的時候,村改社區開了個會,我記得很清楚,沒有説城中村改造,絕對沒有。
村民代表2:我們開會,到的簽名,不到的不簽。
記者:不是把新村拆掉?
村民代表3:對!沒有現在城中村改造的意思。
多位村民認為,指揮部的材料張冠李戴,涉嫌造假,是將2013年討論村改社區的一次會議記錄,用在了這次城中村改造中來。村民代表陳女士説,這次城中村改造沒有和村民真正商量過。
記者:有給你商量過嗎?
陳女士:沒有,不商量。要拆就是要拆。
記者:有沒有開過村民代表大會?
陳女士:沒有。我也是村民代表,每次去開會,他們態度都很強硬。
按照相關規定,已被以宅基地安置到新地塊的村民,早該拿到宅基地使用證,但村民們至今都沒有領到,這為後面的城中村改造也減少了阻力,規避了法律風險。
合新村目前的所在區塊,土地性質大多為國有建設用地,卻在幾年前被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讓村民自建安置房。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和國有建設用地上的房屋徵收,徵收程式、補償價格是完全不同的。
一位村民説:“拆的老房子,我們都是有使用證的,拆的時候,他們説你們新房蓋好以後,給你們辦證,我們房子建好了,去辦證,卻不給我們辦了。這是不是騙?你説!”
指揮部的副指揮長李剛談及這一問題時,表示對之前的事情不知情。
李剛:國有土地上所有農戶的宅基地權證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辦下去。
記者:那麼這個權證沒有辦下來是什麼原因呢?農戶的原因,還是政策的原因?
李剛:這個我不作回答。
目前,村民已被要求,11月底之前必須將房屋騰空,這離他們突然接到通知這裡要改造,不足4個月。今年8月25日,幾位村民通過北京的律師,找到五位來自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在我國行政法領域最具權威的專家,對合新村城中村改造的合法性進行論證,五位知名教授聯合出具的專家論證意見認為,嵊州市城南新區管委會對合新村的徵收決定、補償方案均明顯違法。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法學教授馬懷德是參與合新村城中村改造合法性論證的專家之一,他指出,第一,徵收決定的依據欠缺,依據裏面明確提出,必須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得是真正進行城中村或者棚戶區改造,但這個案例是新建的房子,這就不符合保障性安居住房或者城中村改造的前提。第二,當時做出征收決定沒有履行相關的程式。比如聽證,公開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發佈公告,從現有的證據,不能反映出當地政府按照這些程式履行了相關的制度要求。第三,做出拆遷決定的主體也有問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條例》裏規定,做出這類拆遷的決定,必須是縣市區的人民政府做出,但是這個案件中,是城南新區的管委會(三江街道),顯然不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為完成簽約任務當地要求公職人員做親屬工作
記者拿到一份加蓋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揮部和城南新區管委會兩個紅章的函告單,以公函形式,要求在當地黨政機關任職的親屬動員拆遷,否則會影響年度考核,還將被取消各類獎金髮放,可能會被交流到艱苦崗位鍛鍊。
同意簽訂再次拆遷協議的村民越來越多,多位村民告訴記者,在拆遷協議上簽字實屬無奈。今年10月10日,嵊州市政府受理了72名村民的行政復議申請,但按照60天的復議決定做出時限,復議決定還未做出,村民的新居就已經被拆遷。
記者從紹興市政府官網了解到,嵊州將在三年時間改造19個城中村區塊,拆遷戶數近4千戶,預計拆遷投資約130多個億。多位老嵊州市民稱,這些區塊絕大部分在新城區,老城區的棚戶區改造卻苦盼多年無人問津。
嵊州將要改造的區塊這麼多,涉及這麼多人,拆遷又涉及老百姓重大利益,短短三年幹完,嵊州市能吃得消嗎?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揮部副指揮長李剛表示,嵊州勒緊褲腰帶也要幹。李剛説:“説實話,雖然我們是全國百強縣市,但經濟總量還是不夠。剛好國家政策好,我們聯繫了兩家銀行。我們勒緊褲腰帶也要幹。”
嵊州老城區裏急需改造的房子
記者走訪了位於嵊州老城區的孝子坊路、白蓮堂路、東後街、保嬰路、東直街,這裡分佈著成片的棚戶區,年邁多病的老年人多居住在這裡,隨處可以看到雜亂無章的電線,房管部門一再張貼告示警惕消防安全。記者走進孝子坊路一戶姓周的人家,老人已經80多歲。他的女兒告訴記者,他們在這兒住三四十年了。
記者:有改造的需要嗎?
王女士:非常需要。但是市政府説要拆已經三四年了,到現在還沒有拆。來一任領導説沒有拆遷的條件,來一任説沒條件,都已換了好幾任領導。
老城區的不少居民生活在狹小潮濕的老屋
長滿青苔的墻皮接近脫落、擁擠的房間昏暗壓抑,年過耳順之年的老人急盼這裡改造。“冬天很冷,夏天很熱。我們這扇窗戶上面是路,一下雨,這裡就會有水下來。”老人説道。
這裡的老住戶告訴記者,這裡的房子有的是公房,為了照顧低收入人群,有的房子屬於私房,是當年房改房買下的。這裡的房子大多已經超過三四十年的房齡,居住人口大約在五千人。
嵊州老城區這樣的老屋隨處可見
當地市民稱,嵊州市近三年計劃進行城中村改造的項目,絕大部分位於近城地帶。對於老城區居民的焦急等待,記者在採訪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揮部副指揮長李剛時,他也透露,市委市政府也深知老城區居民的不易,但事情總有個輕重緩急。
李剛説:“城中村改造差不多好幾百個億投下去,根據嵊州的經濟實力,一下子要撲到老城區裏的話,可能我們也吃不消。哪個要緊哪個來。”
舊城區低矮擁擠的老屋裏往往住了好幾戶人家
李剛表示,目前對老城區的改造,主要是城市路網的改造,主要是為了治堵,但何時啟動老城區的住房改造還沒有時間表。一邊是舊城改造,一邊是新城拓展,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在這兩者之間做出選擇的邏輯是什麼?
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説:“特別是三四線城市,對於老城區的改造積極性不高。主要原因是,從經濟利益角度來説,老城區的住戶比較密集,低收入人群比較多,如果拆遷難度比較大,經濟利益不高,實際中産生的土地價值也不高。”
多位經濟學專家指出,城中村項目的啟動,除了商業價值,地方政府還有GDP、城鎮化率等宏觀數據的考量。而面對新城的經濟效益和老城的民生改善,經濟學專家認為,新城拓展和舊城改造應該同步啟動,不能忽視對底層群眾民生的改善。
嵊州市政府已經受理72名村民的行政復議申請
近年來,浙江省持續強力推進“三改一拆”。所謂“三改一拆”,是對城市規劃區內舊住宅區、舊廠區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違反土地管理和城鄉規劃等法規的違法建築。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不把違章建築帶入全面小康”。
浙江省政府多次強調,要注重把騰出來的土地規劃好、改造好、利用好,讓老百姓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在這樣的背景下,嵊州的城中村改造顯然不符合浙江“三改一拆”的應有之義。
原標題:嵊州安置新居反復拆建續:拆遷材料被指造假 住建部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