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放寬台灣法律界人士參與兩岸有關法律事務的服務市場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馬曉葉):在今天(16日)舉行的國臺辦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馬曉光就司法部近日進一步放寬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民事訴訟代理的業務範圍表示:這次進一步擴大開放,是大陸方面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對台灣同胞訴求的積極回應。此舉將有利於台灣法律界人士進一步參與兩岸有關法律事務的服務市場,融入大陸法治發展進程,服務台灣同胞。
11月14日,司法部決定擴大取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涉及台灣居民、法人的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在2008年已開放的涉臺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臺合同糾紛、知識産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式案件,開放範圍擴大至五大類237種民事案件。
自2008年大陸開放台灣居民可以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並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以來,截至2015年,共有4295名台灣居民報名,293人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其中有近百人已獲准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隨著兩岸經貿合作不斷深化、人員往來愈加頻繁,兩岸民眾對法律服務需求不斷上升。此項決定將為更多台灣法律界人士尤其是青年法律執業者來大陸就業、創業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創造更好的發展機遇,為推進兩岸交流合作、密切兩岸人員往來、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和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營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