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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配件改制射釘槍 四川"老鐵匠"一家三口獲刑

2016-11-17 16:09:14|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李邵鵬

  打了一輩子鐵的四川瀘縣老鐵匠曹某某做夢都沒想到,因一念之差將高超技藝用錯地方,導致古稀之年遭遇牢獄之災,並將兒子、兒媳全部送進牢房。近日,瀘州中院對瀘縣鐵匠舖制售槍支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瀘縣法院一審判決:因非法製造、買賣槍支罪,“老鐵匠”曹某某、“小鐵匠”曹某及妻李某以及同案犯楊某、鄧某等五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12年有期徒刑。

  路人戲言鐵匠舖變“兵工廠”

  瀘縣天興鎮曹灣村村民、現年46歲的曹某,高中畢業後便子承父業,經營自家鐵匠舖。憑一手好手藝,“曹鐵匠”一家在天興鎮小有名氣。

  地處川南丘陵的瀘縣常有飛鳥、野雞等出沒。前些年,村民的火藥槍被警方收繳後,一種新式的射釘槍成為瀘縣獵人的新寵。“曹鐵匠,你一天累到黑能掙幾個錢喲!現在附近鄉鎮的人到處購買射釘槍來打鳥,憑你的手藝,賣射釘槍肯定比打鐵掙錢多。”2014年7月的某天,一個路過人一句戲言,改變了“曹鐵匠”一家人的命運——長達半年時間內,“曹鐵匠”一家三口在鐵匠舖內從事起改裝、銷售射釘槍的生意。

  明確分工5人各賺利潤

  “曹鐵匠”一家多次通過互聯網或親自前住重慶大足縣龍水鎮、宜賓南溪區、浙江等地,購回用於改制槍支的工業用射釘器、射釘子彈、無縫鋼管等物件。2014年7至10月,父子二人憑藉一輩子練就的鐵匠手藝,以每支收取50至80元加工費的方式,先後為鄭某、朱某改制槍支各一支;同時,父子二人還向村民出售射釘器、無縫鋼管等制槍配件,並在鐵匠舖門市內以300至380元一支的價格,分別向村民洪某等7人出售改裝自製的射釘槍及槍用射釘子彈、鐵砂子等。同時,曹家父子還為購買配件的客戶提供場所和工具並指導客戶自行組裝槍支。

  就在“小鐵匠”曹某及妻李某一心想把生意做大時,結識了制售射釘槍的同行楊某和鄧某。志同道合的四人商定:採取相互介紹賣槍生意的方式共同制售槍支,即有購槍人在李某處購買槍支,則由李負責銷售制槍部件,由李某將購槍人介紹到鄧或楊處進行槍支改制組裝,或由李直接將部件交鄧、楊改制槍支;有購槍人在鄧、楊處購槍,則直接或介紹購槍人到李處購買槍支部件,鄧、楊負責對配件進行改制組裝,李賺取材料費,鄧、楊賺取加工費。截至2015年2月案發,“曹鐵匠”夫妻單獨或通過鄧、楊二人製作並銷售自製槍支30余支。經鑒定,上述槍支均係由射釘器改造,以火藥為動力且具備殺傷力的槍支。同時,曹某還到河鎮大壩等鄉場販槍。

  警方行動 槍販全部落網

  鐵匠舖被群眾舉報後,很快引起瀘縣警方的高度重視。警方在掌握大量人證物證後,2015年2月5日收網,將“曹鐵匠”一家三口及鄧、楊五人緝捕歸案。

  警方從李某攜帶物品中,查獲射釘器1支和紅外線瞄準器1套、鋼管1根;從“曹鐵匠”夫妻住處和鐵匠舖門市,查獲鐵砂子63公斤、彈簧8個、撞針20個、鐵管102根、半成品槍支1把;同時,從楊某住宅查獲槍支4支、射釘568顆、鐵砂子27公斤、電焊機1台、黑火藥22克等;從鄧某家中查獲槍支1支、射釘彈253顆等制槍配件。第二天,“曹鐵匠”的妹夫陳某、母親朱某(另案),將從鐵匠舖轉移的自製槍支2支、紅外線瞄準器16套及充電器20個、射釘彈13300發、鐵砂子545公斤,全部上繳到瀘縣公安局。

  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李某、楊某、鄧某、曹某某違反國家槍支管理法律法規,非法製造、買賣以射釘器改造、以火藥為動力的具備殺傷力的自製槍支五支以上,情節嚴重,均已構成非法製造、買賣槍支罪,應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內處罰。曹某在共同犯罪中係主犯,且拒不認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李某、楊某在共同犯罪中雖係主犯,但均自願認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鄧某判處有期徒刑10年;老鐵匠曹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係從犯,表示認罪,予以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一審判決後,曹某、鄧某以原判量刑過重等理由,向瀘州中院提出上訴。瀘州中院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駁回了曹某、鄧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網購配件改制射釘槍,四川“老鐵匠”一家三口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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