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2月15日起國I國Ⅱ機動車工作日五環內限行
人民日報客戶端11月21日消息,最新修訂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今天發佈,將自2016年12月15日起實施,此後在空氣重污染橙色及紅色預警時,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全市禁行。同時還發佈了國I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工作日限行政策,並配套出臺了提前報廢國I國Ⅱ輕型汽油車的政府補助政策和相關銀行購車優惠貸款産品。此限行政策將於2017年2月15日起實施。
2017年2月15日起,北京市將對本市及外埠的國I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實施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工作日限行。對於機動車違反規定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罰款100元,每4小時計罰一次。
為鼓勵車主儘快淘汰老舊車,此次配套推出《北京市促進高排放污染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從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年底,報廢國I國Ⅱ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可獲得政府補助。其中,2017年6月底前淘汰可比2017年7月至12月底淘汰多得政府補助2000元。新舊政策交叉期間,補助政策就高不就低。車主可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北京環境交易所”申請政府補助。此外,針對淘汰國I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並有貸款購車需求的車主,本市已組織引導商業銀行提供優惠貸款産品,將於2016年12月1日起開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