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明黨的政治紀律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作者:施芝鴻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把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作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作為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的重要保障,這不但體現了管黨治黨、從嚴治黨要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和嚴起的鮮明問題導向,也體現了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的現實呼喚和迫切要求。
一、政治紀律是黨最根本、最重要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基礎
中國共産黨是靠堅定的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理想堅定、紀律嚴明,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是我們黨真正的優勢,也是黨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力量所在。正如鄧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樣:我們這麼大一個國家,這麼大一個黨,“一靠理想二靠紀律才能團結起來”。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紀律是多方面的、成體系的,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準則》強調:“政治紀律是黨最根本、最重要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基礎。”
第一,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旗幟鮮明講政治歷來是我們黨最突出的特點和優點。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就是圍繞自己的政治綱領、按照自己的政治路線、為實現自己的政治目標而組織起來的政治集團。黨在長期執政過程中特別是在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條件下,如果在黨內政治生活中不旗幟鮮明講政治,不警鐘長鳴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就會給黨帶來災難性後果。《準則》指出:“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習近平總書記講得很透徹:“沒有強有力的政治保障,黨的團結統一就是一句空話。我國曾經有過政治挂帥、搞‘階級鬥爭為綱’的時期,那是錯誤的。但是,我們也不能説政治就不講了、少講了,共産黨不講政治還叫共産黨嗎?”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我們黨開展的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題的“三講”教育活動,就是為了使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能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嚴守政治紀律,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防止一些同志特別是一些新上來的中青年同志在日益複雜的鬥爭中迷失方向。那次教育活動為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要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提供了有益經驗。
第二,在我們黨的紀律體系中,政治紀律是牽頭的、管總的,抓住政治紀律這個綱,才能帶動黨內其他紀律都嚴起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紀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規矩,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世界各國政黨幾乎都有其保持政治上正確的具體紀律要求。黨員和黨的領導成員如果觸犯了政治紀律,在西方政黨也是要受到嚴肅懲處的。這是因為,一個現代政黨如果沒有嚴明的政治紀律作保障,就會陷入一盤散沙甚至分崩離析的境地。蘇共這個在有20萬黨員時奪得政權、在有200萬黨員時打敗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2000萬黨員時卻丟失了政權的老黨大黨,其一朝解體的重要教訓,就是放棄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動搖了黨的政治紀律,實行所謂各級黨組織自治,允許黨員公開發表與組織決議不同的意見,最終導致黨的自我毀滅。這個教訓昭示我們,必須把政治紀律放在管黨治黨首要位置,全黨特別是黨的高級幹部必須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誠于黨的同志;必須遵循組織程式,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彙報的彙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違背組織決定;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允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
第三,在黨長期執政條件下,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管違反黨的哪方面紀律,説到底都是破壞黨的政治紀律。一個時期以來,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被一些黨員幹部甚至高級幹部認為是“硬”的、碰不得的“高壓線”,而黨的政治紀律則被視為“軟”的、虛的,似乎觸犯了關係也不大;有的黨組織也認為,黨員幹部只要沒有腐敗問題,其他問題就沒有加以追究和處罰的必要。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問題之所以在一段時間反復出現,同這樣的認識誤區直接相關。《準則》指出的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中出現的一些突出問題,就包括“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習近平總書記在列舉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七個有之”的問題時也明確指出:“不能只講腐敗問題、不講政治問題。幹部在政治上出問題,對黨的危害不亞於腐敗問題,有的甚至比腐敗問題更嚴重。”“在政治問題上,任何人都同樣不能越過紅線,越過了就要嚴肅追究其政治責任”,“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政治紀律更是全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誰都不能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這就告訴我們,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僅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危害很大,而且違反了黨的其他方面紀律,也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説到底也是違反和破壞黨的政治紀律。所以,政治紀律是個綱,抓住這個綱,才能做到使新形勢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綱舉目張。
二、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的重要目的,就是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鞏固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保證全黨令行禁止
中國共産黨成立95年來為中華民族作出的偉大歷史貢獻,表明她不愧為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表明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國共産黨來領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業是正確的,是必須長期堅持、永遠不能動搖的。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無論是立足當下,還是面向未來,堅持黨的領導、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都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都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在堅持黨的領導、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方面,《準則》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提出了5條明確要求。
一是“黨員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不準洩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黨員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信仰宗教,不準參與邪教,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這“九個不準”,就是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負面清單。每一個“不準”都點中了在政治言論、政治行為和組織行為上公開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者的要害。一個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如果不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不認同“一個國家、一個政黨,領導核心至關重要”,不是愛黨、憂黨、興黨、護黨,而是公開同黨唱反調,就表明其不僅不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而且公然站到黨的對立面去了,同時也就是站到黨所代表、所體現的人民利益的對立面去了。黨的十八大以後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員幹部違反以上“九個不準”的行為作出了很明確、很嚴格的處分規定。《準則》要求黨員幹部嚴格做到這“九個不準”,決不意味著在黨內不講言論自由和民主權利。共産黨員作為黨內生活主體,享有黨章規定的廣泛的言論自由和民主權利:“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但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一旦被確立為黨的共同意志,所有黨員對外就必須用一個聲音來説話,而決不允許發出各種雜音、噪音,更不允許專門挑黨已有明確規定的主張來説三道四。對一切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奇談怪論和政治謠言,黨員、幹部都要及時反駁、據理力爭、以理服人、以正壓邪,這與黨主張的韜光養晦和不爭論是兩碼事。
二是“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夥,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對那些投機取巧、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的人,要嚴格防範,依紀依規處理。堅決防止野心家、陰謀家竊取黨和國家權力”。應該看到,黨的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謀取權位的種種陰謀活動,大多是通過種種潛規則在私底下蠅營狗茍進行的,是見不得陽光的。如果讓他們破壞黨的團結和統一的分裂活動成了勢、得了逞,就會嚴重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嚴重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在黨的十八大以後展開的正風、反腐鬥爭中,把這些野心家、陰謀家一舉揭露出來、清除出去,消除了黨內最大的政治隱患,凈化了黨內政治生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腐敗問題與政治問題往往是相伴而生的”。這就揭示出一個規律性現象:那些圖謀竊取黨和國家權力的野心家、陰謀家,不僅在經濟上存在嚴重問題,而且在政治上也存在嚴重問題,其經濟上的以權謀私同政治上的結黨營私是互為因果的,兩者走向合流與共謀是必然的。《準則》對此提出的“一個不準”“一個嚴禁”“一個嚴格防範”“一個堅決防止”這“四個一”的要求,著眼于亡羊補牢、防微杜漸。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要引為鑒戒,如果以投機心理去依附那些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陰謀竊取黨和國家權力的人,一旦入了幫、進了派,抱了團、成了夥,就很難保持政治上的清流,就會成為一根繩上的螞蚱,到頭來必然會落得個被一鍋端的下場。
三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説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如實向黨反映和報告情況,反對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反對弄虛作假、虛報浮誇,反對隱瞞實情、報喜不報憂。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説假話。凡因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的,凡因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騙取榮譽、地位、獎勵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的,都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責。對堅持原則、敢於説真話的同志,要給予支持、保護、鼓勵。”在黨內政治生活中,無論是公開站到黨的對立面、同黨唱反調的人,還是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的人,他們在政治上和為人處世上,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就是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他們都是一些耍姦使滑、極不老實的人。林彪以“不説假話就辦不成大事”自詡,徐才厚以“我幾十年來沒講過一句真話”自白。鄧小平同志説:“唯物主義本身就叫‘老老實實’,馬列主義、唯物主義的執行人更必須老老實實。”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對黨、對組織、對人民要忠誠老實,講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這是堅持實事求是的作風保證。他還強調,決不能讓老實人吃虧。
對此,《準則》以“三個反對”“三個凡因”和“一個不準”“一個要”作出明確規定,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一方面,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都必須對黨組織説真話、道實情,如實向黨反映和報告情況,而不得以任何理由説假話,弄虛作假、虛報浮誇,也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説假話;另一方面,作為下屬和下級,在這種強迫面前,一是要有堅決抵制的勇氣,二是要有在迫不得已時保持沉默的智慧,而決不能以攀附、討好的投機心理去迎合。黨員、幹部中特別是高級幹部中,一旦形成弄虛作假、隱瞞實情、不説真話的氛圍,就會極大破壞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政治生態。因此,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一定要同大興“三嚴三實”之風緊密結合起來,同堅持原則、敢於説真話緊密結合起來。黨的各級幹部都要自覺而堅定地用“嚴”和“實”來規範為官之道和行為準則,這是在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當務之急和治本之策。
四是“黨內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對領導人的宣傳要實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致敬函電,禁止在領導幹部國內考察工作時組織迎送、張貼標語、敲鑼打鼓、鋪紅地毯、舉行宴會等。”在處理黨內政治關係,特別是在對黨的上級領導和中央領導的宣傳、接待、迎送方面出現上述種種做法,無論是出於尊重上級的心理、“禮多人不怪”的心理,還是出於其他什麼不健康心理作出的,都是違反實事求是原則的,都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表達對黨的領導特別是中央領導的崇敬、熱愛、擁護、信賴,不需要也不應該採取上述庸俗的、過分的、顯然會導致適得其反效果的方式。《準則》在這方面提出的“一個不準”“三個禁止”“一個要”,是對我們黨歷來強調的準則、規則的重申。黨中央1980年頒布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就提出,對領導人的宣傳要實事求是,禁止無原則的歌功頌德;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致敬函電;除外事活動外,禁止在領導人外出時組織迎送,張貼標語,敲鑼打鼓,舉行宴會。2012年,黨的十八大閉幕後不久,黨中央就對包括領導同志到地方考察調研的接待工作等,作出受到黨內外普遍歡迎的八項規定。在實踐中,黨中央不斷重申這些規定表明,這些問題決非小事一樁,嚴格約束這些問題也決非小題大做,而是一種見微知著、慎小慎微的自我揚鞭、自我約束。只有把這些問題提到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高度來嚴肅對待、嚴格要求,才能防止這些問題在稍一放鬆的情況下再度滋生和蔓延。《準則》從黨的建設制度安排上提出和對待這些問題,對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營造良好從政環境,必將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五是“黨的各級組織必須擔負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責任,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要堅決批評制止,不能聽之任之。黨的各級組織和紀律檢查機關要加強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執行紀律寬鬆軟的問題。”我們黨從嚴治黨的紀律體系特別是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是保持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高度一致的定海神針,是永葆我們黨的先進性純潔性,使黨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的制勝法寶。《準則》提出的“一個必須”“一個要”“兩個堅決”,明確了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是全黨的共同任務,明確了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是各級黨組織的共同責任,明確了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全黨都要堅決批評制止而不能聽之任之,明確了黨的各級組織和紀律檢查機關要加強對包括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在內的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明確了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方面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寬鬆軟的問題。這“五個明確”,就是要求全黨在奪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新進展、奪取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新成效、奪取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新勝利的新長征中,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就是要求全黨統一思想、凝聚力量,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堅持紀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黨內決不允許存在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組織和特殊黨員。每一個黨員對黨的紀律都要心存敬畏、嚴格遵守,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違反黨的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堅決同一切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作鬥爭。只有這樣,才能使黨的政治紀律更加嚴明起來,使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對黨的政治紀律真正敬畏起來,使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以上率下、以身作則的榜樣作用充分發揮出來,使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不斷增強起來,使黨內政治生態和幹部從政環境全面好起來,為全黨全社會作出表率和示範。
《光明日報》( 2016年11月22日 04版)